王云法官 图/泰兴日报旗下公号“微笑泰兴”和中国裁判文书网
王云法官书写的“诗意判决书”。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连日来,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的一份民事判决书,在网络上引发关注。
与通常印象中严肃、刻板的司法文书迥异,这份民事判决书,使用了大量个性化语言,并夹杂有诗句,因此被称为“诗意判决书”。引关注的同时,也带来了争议,支持者认为,这样的判决书,体现了法律的人性化,而质疑者则表示,大量非法律语言的加入,也将消弭法律裁判文书的严肃性。
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判决书的作者,泰兴市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80后女法官王云表示,自己只是“尽本分”,希望以自己的行动,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
感性“判决书”
“生活平淡,相辅相成,享受婚姻的快乐与承受生活的苦痛是人人必修的功课”“人生如梦!当婚姻出现裂痕,陷于危机的时刻,男女双方均应该努力挽救,而不是轻言放弃”。15日开始,一段讲述婚姻与家庭的文字,在网络热传。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充满感性的句子,并非出现在文学作品中,而是一份判决书的原文。有网友指出,这份判决书由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出具,而案由,则是一宗离婚案。记者检索发现,“诗意判决书”的判决时间,距今已经过去将近半年。
今年6月27日,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公布了《黄某甲与王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逾千字的判决书正文中,对于案情的介绍和当事人诉求,均按照司法文书的语言格式书写,而到了“法庭意见”部分,“画风”突然转变。
受理法庭先是以辛弃疾的词句开篇,紧接着,用讲道理的方式,规劝双方当事人珍惜感情,努力拯救婚姻,最后回归庭审现实,建议双方“用智慧和真爱去化解矛盾,用理智和情感去解决问题”,最终判决双方“不准离婚”。
这样一封判决书,一改以往司法文书的文风,并很快在网络上引发热议。
法官称未刻意准备
“诗意判决书”的文末注明,当场审判的审判员名为王云。昨日,江苏泰兴市人民法院向记者证实,王云系该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法官,曾受理大量离婚诉讼。
记者了解到,王云生于1984年,今年32岁,2006年进入法院系统工作,曾在泰兴市黄桥法庭担任助理审判员,并于2016年5月份调入泰兴市法院。王云在工作之余,还担任法院对接媒体的通讯员,也撰写并发表了不少稿件。
这样一份判决书,是否是王云工作中的常态?记者检索了王云此前的十份判例发现,“诗意判决书”仅此一例。对此,王云解释称,上述判决书的案由,当事双方均为受过高等教育的年轻人,感情由校园而起,最终组成家庭,自己也“有感而发”,希望他们重归于好。
“诗意判决书”背后,是来自法律界的争议。王云称自己已经注意到了网上对自己的质疑,她表示,家事判决不同于其他案件,双方矛盾并非不可调和,因此,在面对这类判决时,可以“以情动人”。她说自己曾看过大量类似判例,并且对文字有热爱,因此在创作这份判决书时,并没有“刻意准备”,只是尽到了自己作为法官的本分。
记者获悉,王云的这份判决书已经生效,双方均未提起上诉,二人婚姻得以挽回。
追问
“诗意判决书”是否合规?
律师称原则上不违规,但应尽量精炼易懂
有网友据此指出,这种极富个人特色的判决书,是否合乎法律规范。多名法律界人士告诉记者,目前针对司法文书规范性的法律法规中,对法庭意见部分只要求做到有理有据,并未禁止“自由发挥”。因此,即便出现类似诗词,也不违反制作民事裁判文书的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和《民事诉讼文书样式》中指出,民事裁判文书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正文部分核心内容是“针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根据认定的案件事实”,做到“论理透彻,逻辑严密,精炼易懂,用语准确”。
曾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任职、现工作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宋姣律师认为,法官在书写判决书时,可以有一定“发挥空间”,但司法文书并非创作散文,应尽量避免诗情画意,做到言简意赅即可。上述“诗意判决书”,与相关规范中的“精炼易懂”显然有一定距离。
为何少见这种判决书?
中国非判例法国家,法官不需要过多发挥
“诗意判决书”走红,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其少见。记者注意到,在国外的判决书中,常见类似引经据典,辞藻华丽的文本,而国内这类判决书则少见,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宋姣表示,欧美国家多为英美法系,即所谓“判例法”,法官在审理案件时,会借鉴以往类似案例,因此法官会尽可能多地阐述自己的判决理由和依据。“中国并非判例法国家,单个判决并无特别的指导意义,因此法官不需要过多发挥。”
此外,国内法官工作量大,难有精力对单个判决书细细雕琢,也是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南京一名资深法官告诉新京报记者,在国内一些城市,法官年判案量在千件以上,如果对每一场判决都“投入感情”,并且用诗化的语言制作判决书,显然“不现实”。
盘点·特色判决书
北京 《弟子规》进判决书
2010年7月,在审理一起母子间因房屋交恶,从而产生纠纷的民事案件时,北京丰台法院引用了“亲爱我,孝何难?亲憎我,孝方贤”这样一段出自《弟子规》的警句,希望通过劝诫子女善待父母,唤醒亲情进而消除矛盾。同时,法官在判决时指出,百善孝为先。该案最终按照母亲的诉求判决,双方均未提出上诉。
上海 法官引用“六尺巷”典故
2016年12月9日,在审理一起邻里之间因为翻建房屋而引发的纠纷时,上海浦东新区法院在判决书中,引用了“千里传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的“六尺巷”典故,劝导当事双方大度处理,进而化解纠纷。
台湾 周杰伦歌词成训词
27岁的台湾男子蔡某,因染上毒瘾,向双亲伸手要钱未果后,对父母进行打骂。2010年6月,新竹地方法院法官邱忠义在审理此案时,援引歌手周杰伦歌曲《听妈妈的话》中的歌词,“听妈妈的话,别让她受伤”,重判蔡某10个月徒刑。此外,法官邱忠义还在判决书内,以古文“弟子规,圣人训,首孝弟”的训词,期盼为人子女要尽本分。(记者 王煜 实习生 武琳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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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个月,三起电信诈骗案引发被害人猝死或自杀,电信诈骗问题成为舆论焦点。问题⑤:盗卖个人信息“供养”电信诈骗,却打击不足 统计462份判决书的判决(含数罪并罚)情况,也能看出电信诈骗犯罪分工细化、产业链化的特点。
针对有媒体报道“石家庄中院对同一案号作出两份矛盾判决书”一事,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16日晚通过官方微博回应表示,系承办法官因工作疏忽,误将电脑中所存档的个人初步意见上传至司法公开系统。根据相关规定,法院已将先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的(2013)石民一终字第00175号判决书撤下。
纲要提出改革裁判文书签发,意味着独审法官可以较大限度地排除来自法院内部的干扰,独立办案。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杨伟东说,中国虽然不是判例法国家,最高法院的判决不能被下级法院直接引用,但是最高法院的判决肯定是下级法院的风向标。
继几天前在公开将律协的处理决定书发在自己的微博上之后,昨天下午,李某某案中王某的代理律师周翠丽,又将法院李某某案的一审判决书发布在她新浪的微博上。北青报记者致电北京市律协,有关人士称,律协已得知周翠丽律师将判决书发到微博上的事,准备着手调查。
司雪峰从一摞子文书中,挑出了3份《判决书》—— “2004商民一初字第8号”判决书显示,2004年7月,商丘中院一审判决宁陵县人民政府烟草办公室付给山西省蒲县烟叶公司余欠烟叶款250多万元,连带张秀山个人偿付山西蒲县烟叶公司19万多元。“2007豫法民一终字第132号”判决书,显示2007年11月,省高院对此案做出了终审判决,维持商丘市中院的一二审原判。
最高法院2007年《关于加强审判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加大生效裁判文书公开的力度,深圳龙岗法院刻意将一起普通醉驾案神秘化,与最高法院的规定背道而驰。公众监督司法一个重要的途径就是通过裁判文书进行,“看得见的公正”才是公正,龙岗法院应当尽快公布判决书以回应公众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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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记者查询发现,早在去年6月初,网络上便出现了类似“网购葫芦娃”的表述,且均以段子形式出现。昨日,新京报记者在多个电商平台检索“活体葫芦娃”,均发现“无法显示相关搜索结果”。
昨日,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何锦锋等35人团伙涉毒案,其中,7人被判处死刑(2人缓期两年执行)。
为了少交两万元税,成都女子杨某某听从楼盘销售员钟某某的“妙计”,在网上购买伪造的法院离婚判决书骗取公证机关办理公证……
澎湃新闻注意到,除了熟悉的瘦肉精、地沟油外,猪肉、豆芽、腐竹、咸鸭蛋等常见的生活食品,几乎都被不法分子侵染。敌敌畏咸鱼 为了给咸鱼起到防腐作用,不法分子常常在腌制过程中加入有毒物质,敌敌畏是常用的添加剂。
同一案件,同一判决时间,同一文号的两份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迥异,原告认为这是一份被嘲弄制造“鸳鸯判决结果”。2000年原告赵金祥与新疆正太实业有限公司(后改名振泰汽车配件公司)签订了5年承包合同,承包运营期间,赵金祥先后以借款形式给振泰公司注入资金17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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