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子微博自称曾对幼女实施性侵犯罪 武汉警方展开调查)
近日,微博网友“人形舔舔机”在一条新闻下的留言引发轩然大波。
11月4日14时52分,新浪微博账号“中国警察网大案要案频道”发布一条新闻: 男子强奸16名幼少女, “零口供”仍被判死刑。网友提供的截图显示,11月5日19时15分,微博账号“人形舔舔机”发布评论:“我也就强奸过一个幼女,不值一提。”
评论结尾,该网友还以挑衅口吻说道:“嘿嘿,你快报警。”这样一条评论彻底引发网友众怒。网友纷纷留言,质疑其“价值观低下”,不少网友称将举报。
下午,长江日报记者浏览“人形舔舔机”微博页面,发现不少微博涉及幼女、援交等低俗话题。昨日,长江日报记者通过微博私信,尝试与该网友取得联系,一直未获回复。17时许,记者再次刷新微博,发现该账号仅剩一条置顶微博,其他微博均已被删除。
男子微博截屏
置顶微博显示:“我为自己在微博上的不实不当言论向大家表示深深的歉意!近日因为我自己的不实不当言论给很多网友带来了极大的伤害,经公安机关的调查训诫和家长的批评教育,我对自己这种“逞口舌之快”违背道德底线的行为表示深深的后悔,向大家诚恳的道歉,对不起大家,并会引以为戒,希望大家原谅。
该网友说法是否属实?长江日报记者从武昌警方获悉,近日,该局接多名网友举报,一微博名为“人形舔舔机”的男子自称曾对幼女实施性侵犯罪。警方前晚已传唤此人并对其开展调查。据查,此人为我市无业人员。
武汉警方微博截屏
目前,警方正对该男子展开调查,如查证其有违法犯罪事实,警方将依法对其追究法律责任,并及时公布处理结果。
此外,记者获悉,即便男子确属“逞口舌之快”,仍可能受到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当天中午,赵慧将10岁的可可送到赵女士家与4岁的蕊蕊一起玩耍,自己则紧跟着返回德阳市区照顾生病的老人。直到晚上九点过,可可一边凭着记忆寻找,一边向好心人问路,在“失踪”近七个小时后,终于自己回到了外公身边才让所有人松了一口气。
小孩子有的时候真的很让人头疼,稍微一不注意可能就会跟大人“开个大玩笑”。“女童阴道异物”就给家长们敲响了警钟。
湖北大冶一名男子一年多时间内多次强奸同事的6岁女儿,粗心父母竟一直未发觉。面对办案民警的讯问,自知理亏的黄某反复说:“我错了,做的丑事说不出口,给张纸我写给你们算了。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北京一中院今天上午对某文化传播公司平面模特招聘工作负责人杨某某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做出终审判决,以强奸罪判处杨某某有期徒刑六年。
今日下午3时50分左右,一对母女从长江大桥上坠落,孩子先落水,紧接着母亲也落下。
记者董柳,通讯员张咪咪、蒋春香报道:一中年男子虞某于朋友家中宴饮后,在回家途中产生淫念,奸淫了一名不满十四周岁的智障幼女。记者今天从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近日审结了这宗强奸案,该男子被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来自河南省林州市的孙佳音于2014年9月早产生下双胞胎后,便踏上了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双胞胎姐姐(张艺美)奔波求医之路。
华县一15岁初中女生夜间去同村村民家上网,却遭对方持刀强奸。民警还从李某家的衣柜中搜出了摄像机和两张内存卡,其中保存有其猥亵2名幼女的录像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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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先生的行为并非不可理喻——反复搂抱、亲吻,如果发生在陌生男子和年幼女童之间,确实极可能是猥亵,但发生在特定对象,比如父女之间,却未必如此了。当地警方的通报显示,陈先生是广东省陆丰市人,在珠海唐家湾镇经商,相对于珠海这个开放性都市,陆丰的民风民俗乃至民众个人的行为举止,会更有地域特色或者更原生态一些。
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芝加哥39岁的华裔药剂师李仪丁(Ding Y. Li,音译)日前把5岁幼女锁在车内,然后到附近篮球场打球,结果引起路人与公园警卫注意并报警。(原标题:美华裔父亲为打篮球将5岁幼女锁车中 恐入狱1年)
两名5岁幼女被邻居杀害焚尸
两名5岁幼女被邻居杀害焚尸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的裁定和执行命令,5月8日,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将强奸13名幼女的重犯赵某某押赴刑场,以注射方式执行死刑。一审判决作出后,赵某某对此不服,上诉至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高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