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外籍女士对倒地的金波进行心肺复苏。资料图片
2014年,梁娅母亲手持梁娅生前照片流泪。图/视觉中国
新京报讯 (记者戴轩)近日,《上海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正式实施。被称为“好人法”的这项法规率先提出社会急救免责,明确规定“紧急现场救护行为受法律保护,对患者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法律责任”。
担忧:完全免责或出现“好心办坏事”
近年来,在公共场所突发急病却“无人会救”或“无人敢救”的现象屡屡发生。今年6月,北京地铁6号线呼家楼站开往潞城方向站台上,34岁的天涯社区副主编金波突然晕倒,虽经现场旅客救治,但仍不幸逝世。2014年2月,深圳35岁的IBM项目经理梁娅突然倒地,50分钟无人救助,最终去世。
如何解决诸如此类“无人敢救”“无人会救”的现象?由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新《条例》强调:紧急现场救护行为受法律保护,对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并鼓励市民积极参与急救培训。
就紧急现场救护,《条例》规定,市民发现需要急救的患者,应当立即拨打“120”专线电话进行急救呼叫,可以在医疗急救指挥调度人员的指导下开展紧急救助,也可以根据现场情况开展紧急救助,为急救提供便利。同时,《条例》鼓励具备急救技能的市民,对急危重患者实施紧急现场救护;在配置有自动体外除颤仪等急救器械的场所,经过培训的人员可以使用自动体外除颤仪等急救器械进行紧急现场救护。
因为率先提出“社会急救免责”,这部“好人法”因此被称赞有利于发挥人道主义、能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急救。但囿于目前普通市民的急救水平,有不少网友担心是否会出现“好心办坏事”的情况。
回应:推动责任保险鼓励保护社会急救
条例对社会急救有何技能要求?记者发现,“具备急救技能”在《条例》中多处出现,但并未明确何为“具备急救技能”。对此,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昨日向新京报记者介绍,市民经过红十字会、院前急救机构及其他医疗机构培训后,一般可认定具备急救技能。培训主要包括心外按压、人工呼吸、止血、包扎等相关技能。条例目前对是否需要(急救资格)证书未作规定,不过实践中,市民经急救技能培训且考核合格后,相关培训机构会发放培训合格证书。
也就是说,《条例》对参与急救的“好心人”不设急救技能门槛。上海市卫计委表示,为消除施救人的后顾之忧,营造积极参与急救的社会氛围,《条例》鼓励和倡导普通市民参与紧急现场救护活动。
对于在急救中可能出现“好心办坏事”的担忧,上海市卫计委称,上海市鼓励社会组织通过商业保险、奖励等形式,支持和引导市民参与紧急现场救护,有关部门也将推动有关责任保险等工作的开展,以鼓励和保护市民参与紧急现场救护。
追问1
为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急救?
急救强调时间就是生命,身边民众能否及时施救非常重要
据了解,除了上海之外,北京、杭州等各地也同样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急救工作。如《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规定,鼓励具备医疗急救专业技能的个人在急救人员到达前,对急、危、重患者实施紧急现场救护,其紧急现场救护行为受法律保护;且鼓励个人学习医疗急救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协和医院急诊科副主任朱华栋介绍,从急救的角度而言,强调时间就是生命。很多时候意外发生了,但急救人员却难以及时赶到现场,如果需要急救者身边没有人伸出援手,很容易耽误最佳的急救时间,等到专业人员赶到,也可能难以救回。
“拿心跳骤停来说,它留给我们的急救时间非常短,如果六分钟之内进行急救,那么救回的可能性才高一些。但是以北京的交通状态,就算及时呼叫了急救车,专业人员能几分钟之内到达现场也非常罕见,赶上堵车可能时间更长,这样就错过了急救时间,因此身边的民众能否及时施救非常重要。”
追问2
公众急救技能是否“过关”?
急救知识培训率不到1%;培训难度不大,也不会耗费太长时间
上海“好人法”出台后,有网友表示,最关心的是社会急救力量是否靠谱。“如果急救的手法不专业,把能够救回的救坏了,那还是等待专业人员更加保险”。
目前,我国公众急救技能究竟如何?朱华栋介绍,相比其他发达国家,我国公众在急救知识与技能方面较为欠缺。“这方面的培训率,发达国家能达到30%至40%,有些甚至达到70%到80%,而我国连1%都不到,可能北上广深等发达城市稍微高一些。以前国民不太重视急救培训,这几年才开始认识到它的重要性。”
不过,朱华栋同时表示,近几年民众对急救培训的热情上涨,且社会急救行为需要鼓励。与此同时,提高公众急救技能并不难,现在的急救知识培训不会要求普通人达到专业人士的程度,培训难度不大,也不会耗费太长时间。
“现在我们公众急救知识方面的培训,简单的只需要半天时间。还是以心脏骤停时的心脏复苏为例,培训时我们会进行指导,包括你施救之前应该拨打急救电话、应该按压哪个部位、用什么手法、按压深度与大概频率等等,这些学起来都是比较简单的。当然,不同的状况所需要的技能不一样,心肺复苏比较简单,但是碰到心梗或其他疾病的病人,可能需要的时间就更长,以及包括哪些是适合社会施援的、哪些是需要等待专业人士的,这些也要区别对待。”
追问3
如何避免“好心办坏事”情况?
法律上不好区分是积极救治还是加速死亡,但仍应提倡免责
据了解,虽然多地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急救,但明确提出施援者造成患者损害不需承担法律责任的仅上海一地。如《深圳经济特区救助人权益保护规定》仅规定,救助人因救助行为与被救助人产生民事权益纠纷请求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提供援助。
朱华栋介绍,很多国家已经有相关法律条文,对于积极参与救治者可以免责,而我国目前还没有相应的法律条文,无法提供司法上的更好保障。“事实上,只要接受过相关培训,并且进行了施救,不管结果如何,确实不应该担责。当然,如果你一点急救知识也没有,只是瞎治,还是要尽量避免。不过从法律角度来说,到底你是积极救治,还是加速死亡了,这个的确不好区分。”
朱华栋认为,应该提倡鼓励社会施救及施救免责,社会也应该避免见死不救。“现在大家都怕讹诈,信任度不高,包括老人倒地没人敢扶,有人倒下了没人敢救。这样的现象还存在,司法上应该给予一些更好的保障。此外大家一定要意识到,很多情况下一个人倒下了,不救,一点机会都没有,救了,还有一些机会,所以一定要提倡。”
盘点
其他“好人法”未明确免责
【北京】
《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
2017年3月1日实施
第四十四条 单位和个人发现他人有医疗急救需要的,可以拨打急救呼叫电话,并提供必要帮助。鼓励具备医疗急救专业技能的个人在急救人员到达前,对急、危、重患者实施紧急现场救护,其紧急现场救护行为受法律保护。
【杭州】
《杭州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
2015年1月1日实施
第三十条 公民发现急、危、重伤病员时可以拨打“120”电话呼救。鼓励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具备急救专业技能的公民对急、危、重伤病员按照操作规范实施紧急现场救护,其紧急现场救护行为受法律保护,不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
《深圳经济特区救助人权益保护规定》
2013年8月1日实施
第八条 救助人因救助行为与被救助人产生民事权益纠纷请求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提供援助。
有识之士指出,紧急救助免责有望推动公共场所AED普及应用,从而提高猝死救治率。丁伟说,为了解决这类紧急救助可能造成的损伤问题,《条例》鼓励社会组织通过商业保险、奖励等形式,实施支持和引导。
6月29日晚北京地铁6号线呼家楼站的站台上,年仅34岁的天涯论坛副主编金波突然晕倒,失去意识。身旁路人对其进行心肺复苏和人工呼吸,但最终抢救无效去世。
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因为缺乏基本的急救知识,患者到达医院前就已经死亡,这表明公众急救知识匮乏是普遍现象,亟须改观。
近日,微博认证为北京急救中心副主任医师的“急救中心陈医生”指出,“中国红十字会”在北京地铁站内设置的“红十字【急救】”公益广告中,示范者的急救手法有误。
当天上午,在市人民公园西门口,一名男子正在为一个橡皮人进行按压,并示范人工呼吸。医护专家说,过去遇到亲友突发急病时,大家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以至于延误病情,后果不堪。
9月14日上午9时许,在郑州市建设路与工人路交叉口附近的五一公园,郑州中原区红十字会联合交巡警二大队及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在五一公园门前举行“急救与道路安全”应急救护知识宣传活动。” 郑州市交巡警二大队大队长丁海燕介绍,今年的“世界急救日”主题正好与交通有关,因此,想通过这次活动,教会更多人一些急救常识。
据英国《每日邮报》7月16日报道,在爱尔兰生活的8岁男孩哈里·弗林22次将患有早产儿呼吸停止症的妹妹伊莎贝尔从生死边缘抢救过来。《每日邮报》刊文,哈里采用人工呼吸救活妹妹的场合和时间,是完全无法预估的。
这几天,杭州气温不停地做“俯卧撑”,人体的血管也频繁地热胀冷缩,心脏负担陡然加重;那些原本就脆弱的心脏,甚至会遭遇突然“罢工”。这场培训之后,如果您还想考取美国心脏协会认证的拯救生命公众急救证书,还可加“小灶”接受培训,本报留出20个获取急救证书的免费培训名额。
郑州人民医院文化路二小 急诊科急救知识学习 教师节
7月15日晚间,广州发生公交车爆燃事件,截至当日22时30分,事件共造成2人死亡、32人受伤,所有伤员均已被及时送医救治。密闭空间发生火灾,火势蔓延往往非常迅疾,本次爆炸事件的现场就是在公交车上,因此掌握公交车逃生方法非常重要。
心肺复苏术又称CPR,就是当病人停止呼吸和心脏骤停时,用人工呼吸和胸外按压进行抢救的一种技术。据了解,目前在河南,医疗急救系统和红十字会部门都可为市民进行急救知识培训,并对一些学员发放“急救证”。
心肺复苏术又称CPR,就是当病人停止呼吸和心脏骤停时,用人工呼吸和胸外按压进行抢救的一种技术。据了解,目前在河南,医疗急救系统和红十字会部门都可为市民进行急救知识培训,并对一些学员发放“急救证”。
近日,武汉网友“纯度千分之一”发微博抱怨称,报了红十字会急救知识培训班,“没想到一天的培训居然就要收费100元”,引发网友“围观”质疑。对网友的质疑,朱老师解释,救护培训中心实际上是企业,开具缴税的经营性发票,不是慈善机构。
(记者陈静)在公共场所突发急病却无人“敢”救,这样的现象近年来屡现,如何打破这种“集体的沉默”,成为当下社会各界聚焦的话题。上海市医疗急救中心主任朱勤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举表明,上海率先提出对社会急救免责,消除了施救人的后顾之忧。
49岁的崔晓春是郑州火车站售票大厅一位普通的执勤民警,在铁路公安岗位已20余年。去年12月19日,在火车站东南出口处,一名79岁的老人摔倒在地,全身不能动,崔晓春也立即给予救助,守护在现场等到救护车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