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槐荫交警通报了一起少见的交通事故,事故中的一名“奥迪男”堪称悲催。该男子于7月份酒驾被查暂扣了驾驶证,9月底无证酒后驾车与人发生事故,被人闻出喝了酒。对方报警,害怕处罚的“奥迪男”看到交警前来慌了手脚,急忙奔跑逃避,不料再次发生事故被车辆撞倒伤了双腿,至今仍在医院治疗。
槐荫交警大队段东中队民警林海峰介绍,说清事故还要从9月27日晚上的一个报警电话说起。当晚9时左右,正在值班的林海峰接到一名车主打来的报警电话,称自己的车辆在经十路经七路东调头口与一辆奥迪车发生了剐蹭事故,对方说话时有酒气,怀疑对方酒驾。
因为中队所在地距离事故地点不远,警车很快就到了现场。“我刚到经十经七路的西口,就看见一名男子在路口东口跑着从南向北过马路,跑到一半被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丰田轿车撞倒。”林海峰说,刚到现场就亲眼目睹了一场事故的发生,他赶紧下车处置。
很快,林海峰就发现两起事故之间是有联系的,被丰田轿车撞倒的正是上起事故中奥迪车的驾驶员闫某。
“因为撞击,闫某的双腿受伤,挺严重,无法行走进而被送到医院。”林海峰说,事故发生已经一个多月了,闫某至今仍在医院接受治疗。
闫某被送到医院后,民警对现场进行了勘察,询问了涉事的驾驶员,摸清了两起事故发生的过程。原来,当晚8时40分左右,闫某驾驶的奥迪车在经十经七东调头口与怀某驾驶的轿车发生事故,双方就事故原因、赔偿等问题发生了争执,怀某闻到闫某身上的酒味,怀疑其酒驾就报了警。
“看到怀某报警,闫某可能是因为害怕离开了现场,到了经十路的南侧。”林海峰说,不久他驾警车由西向东到达现场,闫某看到警车更加紧张,试图从路南跑到路北逃避查处,不料被丰田轿车撞倒。
后经调查,闫某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8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经过核查,民警发现,闫某不但涉嫌醉驾,而且属于二次酒驾,早在今年7月份就因酒驾被槐荫交警大队西站中队查处,暂扣了驾驶证,此次属于无证驾驶。
目前,槐荫交警还在对这两起事故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处理。
闫某驾驶面包车送醉酒朋友回家途中肇事逃逸,警方从其醉酒朋友含混不清的话语中找出破绽,成功破案。根据这一分析,民警连夜对面包车进行网上查询,发现车主为南召县太山庙乡农民王某。
据安徽商报消息 记者昨从黄山市中院获悉,该院对被告人郑志平2015年杀人分尸一案进行了开庭审理。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郑志平使用暴力手段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他人死亡,并且分尸抛尸,手段特别残忍,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为了索要拖欠的工资,包工头闫某和工人王某二人,在房山窦店镇某钢结构车间内,不仅阻止其他工人的正常施工,还将三瓶装有丙烷的气罐搬到施工现场,并将其中一罐气体泄漏,又手持打火机扬言要点燃。
南安美林的阿华跟网恋女友闫某同居并准备结婚了。见面前,阿华有被“照骗”的心理准备,可见到闫某本人,阿华心动了,闫某的长相和发来的照片一样,甚至更漂亮。阿华发现闫某卸妆后显得有些苍老,同时有些电话闫某总是回避着他接,并特意用家乡话说。
在民警赶到前,闫某正准备将全部积蓄,都转账到诈骗团伙提供的所谓安全账户上面。
在民警赶到前,闫某正准备将全部积蓄,都转账到诈骗团伙提供的所谓安全账户上面。
昨天,石龙区人民法院法官梁剑峰告诉记者,他近日审结了这起不服不予认定工伤案件,依法驳回了原告师某的诉讼请求。石龙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认定工伤应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这一要件。
本报南阳讯6月26日上午,南水北调中线干渠方城段发生一起意外溺水事件:一名测绘人员在沿渠巡查时意外落水。记者从南阳市南水北调中线建设办公室获悉,落水男子闫某,23岁,安阳人,大学毕业后来到南水北调中线建设工程部门上班。
记者4日从江苏省公安部门获悉,3日凌晨,常熟市一名个体服装加工作坊内5人被杀死在租住屋内。3日凌晨0时24分,常熟市公安局接该市虞山镇个体服装加工业主闫某报案,称其妻贾某及3个儿女、1名工人共5人被杀死在租住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