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一父亲收逾万元“有偿送养”女儿,被判拐卖儿童获刑两年)
10月14日,广东惠州惠阳区委宣传部官方微博“惠阳发布”发布消息,近日,由惠阳区检察院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并提起公诉的首例收买被拐卖儿童案一审获判,被拐卖婴儿亲生父亲刘某华与介绍人刘某贯被认定为拐卖儿童罪,而收买婴儿的叶某宏、潘某华夫妇被认定为收买拐卖儿童罪,买卖双方均受到相应的处罚。
消息称,这是《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买方入刑”以来,惠州办理的首例收买被拐卖儿童案。
2016年2月,刘某华因家庭问题,隐瞒其妻子,托刘某贯作介绍,欲将亲生女儿卖给他人抚养。叶某宏、潘某华婚后未育,听闻有人出卖小孩,经介绍人刘某贯居中联系,与刘某华签订“抚养协议”,以人民币16900元(含介绍费)收买了女婴,并带回家中抚养。
惠阳区检察院在办理提起批准逮捕刘某华、刘某贯涉嫌拐卖儿童一案过程中,发现叶某宏、潘某华涉嫌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应当追究其二人的刑事责任,故启动立案监督程序,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
2015年11月1日开始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将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第六款修改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一改过去“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收买者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惩罚。
惠阳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买卖双方签订“抚养协议”并存在金钱交易,叶某宏、潘某华二人明知与刘某华之间的有偿“送养”关系为非法,主观上具有收买被拐卖儿童的故意,有别于单纯接受儿童为自己家庭成员的民间收养行为,其收买儿童是为了抚养的动机和对认为收买他人亲生子女不是犯罪的法律认识错误,不影响其犯罪的成立。
上述消息称,最终,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刘某华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处刘某贯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以收买被拐卖儿童罪,分别判处叶某宏、潘某华二人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12月22日,最高法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
这天,阿莲因琐事与许某吵架,心情不好,于是又去詹某雄家,想带小煌出去散散心。
近日,河南拐卖儿童案犯谭永志被执行死刑,17名买家获罪。据郑州中级人民法院介绍,谭永志案被拐儿童28名,其中一名越南籍儿童已被送返,两名年龄较大的被收养,其余则被安置在各社会福利机构。
近日,河南拐卖儿童案犯谭永志被执行死刑,17名买家获罪。据郑州中级人民法院介绍,谭永志案被拐儿童28名,其中一名越南籍儿童已被送返,两名年龄较大的被收养,其余则被安置在各社会福利机构。
10月26日12时55分,伴随着G671次列车的缓缓启动,21岁男子张伟(化名)带着妻子和一双儿女开始了前往陕西的返乡之旅。
)“警察同志,我孙女让我儿子抱走给卖了,请求你们尽快帮我把孙女追回来。”一位老人,道出了一起拐卖儿童案。2015年5月27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儿子卖亲生女儿被老父亲“揭发”的拐卖儿童案。
据报道,自2009年4月部署开展打拐专项行动至2011年7月,两年多时间,全国共破获拐卖妇女儿童案件39194起,其中拐卖儿童案件8717起,共打掉4885个犯罪团伙,刑事拘留33831人,解救被拐卖儿童14613人。今年刚发布的《2014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白皮书指出,2014年,各级人民法院审结拐卖妇女儿童、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048件,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876人。
近日,在朋友圈和微博中,广泛流传一段话和一张“哭泣的孩子”的配图。文字内容大致为建议国家对拐卖儿童判死刑,买孩子的判无期。这个帖子得到很多网友支持并转发,一时间,朋友圈内被“支持派”、“反对派”刷屏。
法庭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蒋开枝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彭庆托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近日,在朋友圈和微博中,广泛流传一段话和一张“哭泣的孩子”的配图。文字内容大致如下:“我在**,坚决建议国家修改贩卖儿童的法律条款,拐卖儿童判死刑,买孩子的判无期……”。
福州市公安局随即抽调刑侦支队、晋安分局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围绕叶某凤收买、贩卖儿童的上下家展开彻查。经预伏守候,专案组又先后抓获詹某秀(男,49岁)、游某弟(男,60岁,均为南平建瓯人)等10名犯罪嫌疑人,并深入建瓯各涉案乡镇解救被拐儿童7名。
中国公安部27日通报,近日在公安部统一指挥下,河南、云南等11省区警方同步开展行动,成功摧毁一特大拐卖儿童犯罪网络,抓获贺某某、闫某某等主要犯罪嫌疑人301名,解救被拐卖儿童92名、被拐妇女2名。9月11日,公安部指挥河南、云南、四川、山东、广西等11省区警方同步开展抓捕解救行动,成功摧毁该特大拐卖犯罪网络,贺某某、闫某某等主要犯罪嫌疑人悉数落网。
近日,因拐卖儿童,王某(女)和马某夫妻二人被宜阳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和8年。引人关注的是,与这对夫妻一同获刑的还有买下被拐儿童的杨某。“买家”被判刑,在我市司法审判史上还是第一次。
“拐卖儿童是一个地方愚昧、落后的表现,法院要从源头上多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铲除买方市场,让拐卖行为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从源头上打击,铲除买方市场” 昨天上午,同时被判刑的还有买方杨书深,他因收买被拐卖儿童罪被宜阳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得知女友怀孕便打起了贩卖亲生孩子的念头,儿子出生后未满月就以53200元卖给他人。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9日对外公布,日前,该院审结一起父亲出卖亲生儿子的拐卖儿童案,对该案上诉人梅某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