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网传“交警酒后驾车撞人”一事,9月18日,吉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表示,交警正常执勤时遇到违章停车男子干扰,男子故意冲撞警车并造谣交警酒驾撞人,煽动现场群众。目前,吉林市昌邑公安已介入调查。
现场网友提供的视频显示,一名身穿黑色T恤的男子躺在一辆警车前,警车驾驶室坐着一名身穿警服和反光背心的民警。围观群众疑似指责坐在警车内的民警,有围观者说:“呦,还没醒酒呢?”随后,有民警到场询问情况并疏散围观群众。
18日,吉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表示,网传“交警酒后驾车撞人”不属实。经核实,14日,该支队昌邑交管大队民警赵吉祥在中兴街大林商场门前抓拍违章停车时,有附近商家干扰执勤,造成群众围观。现场倒地男子系违章停车驾驶人。在附近喝酒的该驾驶人的岳父赶到后,借着酒劲扩大了现场事态,并殴打执勤民警的面部,且违章驾驶人故意撞在警车上煽动现场群众,造谣说民警酒后驾车撞人。昌邑大队相关负责人到达现场后,用酒精测试仪对当事民警现场进行测试,显示酒精含量为“0”。
吉林市公安局昌邑区分局民主派出所工作人员称,接到报警后,该所民警前往现场处置。但该工作人员未透露对涉事两名男子的处理情况。
重庆康渝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陈晔认为,如该违停男子和其岳父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就涉嫌构成妨碍公务罪,按照我国刑法规定,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此外,违章停车的男子故意撞击警车,还涉嫌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12月22日,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公布了10起危险驾驶罪典型案例。在元旦节日期间,河南交警在节日保通的同时将采取异地用警、有奖举报等方式严查酒驾、毒驾、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或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终身禁驾。
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或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终身禁驾。
12月22日,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公布了10起危险驾驶罪典型案例。
此报道迅速引发洛阳社会各界高度关注,12月16日下午1时许,肇事司机迫于压力已向洛阳警方主动投案,目前,已被警方刑拘。
12月15日晚8时许,洛阳市老城区春都路申泰丽景小区南门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北京现代轿车连撞4辆汽车和5辆电动车,并造成一名女子当场死亡,司机弃车逃逸。
一名司机酒后驾车等绿灯时在路口睡着了,12月5日,宛城区法院一审以危险驾驶罪判处陈某拘役4个月,缓刑4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陈某具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的危险,判处缓刑对被告人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适用缓刑。
(记者 李葭 通讯员 武书强)酒驾司机为逃避检查,临时让同伴“顶包”,不料被搭乘车辆的7岁儿童说出真相。12月12日17时许,南召县马市坪乡张某驾驶面包车和同村李某一道从南阳返回,途中遇到久别的好友王某。
酒后驾车上路,看到前方有交警查酒驾,司机关掉车灯在马路上摸黑前行,打算蒙混过关,不料他的所作所为早被交警“盯”上。经检测,赵某体内酒精含量达到了49mg/100ml,已构成饮酒驾驶,他被处以罚款1000元并暂扣驾照6个月。
酒驾不上路,谁也没办法?近日,中牟交警就在辖区的某个小区内逮了一个醉驾者。而且,报警电话还是醉驾者一方打的。
车主酒后驾车,遇前方交警查酒驾,司机关掉车灯在马路上摸黑前行,打算蒙混过关,却被交警查现行。
12月3日凌晨,文化路东段发发生一起严重交通事故,一辆私家车追尾出租车,又冲进路边的门面房,穿过4道墙,横扫4间房屋。这些在电影里才能看到的激烈画面,在濮阳真实上演了,看到之后真是捏着一把汗啊。
11月28日下午16时左右,中牟交警朱阳阳、马富才等人在中牟县汽车工业园内正常执勤巡逻。当他们巡逻到正中大道时,突然发现一辆车牌号是豫A765R的黑色小轿车,不知什么原因刚跨过红红绿灯就停在马路中间的车道上。
在晚上九点半左右,由北向南驶来一辆无牌照黑色轿车突然停在路边。当执勤民警准备上前对其查勘时,驾驶员陈某群看见执勤民警向起走来,突然弃车逃跑。
11月30日上午,顾林被四大队民警控制,面对铁证,他承认了酒驾肇事逃逸后,找哥哥顶包的事实。河南予瑞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华阳认为,在此事件中,顾林肇事后逃逸,涉嫌交通肇事罪,而哥哥顾言帮助其逃脱法律追究,其包庇行为也会受到法律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