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石家庄7月26日电 记者26日从邢台市公安局了解到,7月19日,邢台市遭受特大暴雨洪灾侵袭,部分地区受灾严重。期间,共有三人因散布谣言受到公安机关处理。
据公安机关介绍,侯某某(男,35岁,临西县人)在百度贴吧散布多个水库放水虚假汛情,制造恐慌情绪。
单某(女,30岁,籍贯邢台威县,现在邯郸工作),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虚假消息称,邢台淹了6个村庄死了700多人。
史某(女,27岁,邢台市桥东区人)在微博中故意夸大灾区死亡人数。这些行为对抗洪救灾秩序以及灾区社会稳定造成了严重影响。
邢台市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单某、侯某某、史某进行传唤、询问,单某、侯某某、史某对故意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分别作出将单某移交邯郸公安机关进行治安处罚,侯某某治安拘留5日,史某进行教育训诫的决定。
(记者 王昆、朱峰)
近日,市高院终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史某有期徒刑15年,并赔偿死者付某的家属丧葬费等共计5万元。去年12月28日,市一中院一审以史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赔偿付某的家人5万元。
3月4日,寿县安丰塘观景亭附近拉起警戒线,一具女尸被打捞上岸。史某昏迷,宋某越想越怕,又向史某头部砸了好几次致其死亡。
2012年10月,山东高密某公司董事长张某想为公司办理进口棉花配额,后张某经人介绍认识被告人史某,史某谎称其所担任董事长职务的逸通公司是国家发改委下属国有企业,其能帮助张某的公司办理进口棉花配额。
北京有两个女子史某和周某是闺蜜,一天,史某到周某家串门,告诉周某自己家中门坏了。
38岁的延庆男子史某爱上了47岁的女网友阚某,二人在未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先办理了婚礼。最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史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阚某家人经济损失人民币31339元。
日前,史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38岁的延庆男子史某爱上了47岁的女网友阚某,二人在未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先办理了婚礼。最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史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阚某家人经济损失人民币31339元。
据了解,今年已40岁的安徽女子史某与家人常年一起在上海打工,去年年底,离异的她经网络认识了在南京江宁打工的男子卞某。史某说,自己是从上海来到南京的,这次偷偷跑出来,现在身无分文,希望民警能够帮助她回上海找她家人。
近年来,从法院审理案件的情况来看,民间借贷纠纷呈高发态势。至此,这起由巨额借款引起的民间借贷纠纷在立案庭调解站特邀调解员的悉心调解之下成功化解,双方握手言和。
6日晚,在衡水故城县青罕镇南王庄村东邢(台)德(州)公路上,抱着孙女回家的老人王某被一辆牌照为鲁NB9N95(套牌)的银灰轿车撞飞,祖孙俩当场死亡。目击村民说,此时正好有一辆轿车路过,司机张先生见状急追肇事车,追出500余米后将其逼停,肇事司机弃车逃跑。
日前,在江北区鱼嘴镇打工的男子史某花580元网购了一辆迷你摩托车。交巡警提醒市民,这种网购的无合格证的车辆系非法产品,其转向、制动、灯光都不符合国家标准,隐患极大,购买轻便摩托车需到正规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