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获悉,4月8日,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人民法院受理了由该县检察院建议民政局提起的剥夺王某某、马某监护权一案,这是山东省首例剥夺监护权的诉讼。
该案系宁阳县检察院在办理马某性侵其未成年女儿一案时发现,并通过检察建议的方式建议宁阳县民政局起诉。
山东省检察院官方微信发布消息称,马某因犯强奸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他的强奸对象是自己未成年的女儿,他的行为严重危害了女儿的身心健康。他女儿的生母王某某自女儿幼年即不履行监护职责:未抚养教育,未支付抚养费用,且与他人另组家庭。王某某在明知马某性侵其女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仍不管不问,拒不履行监护职责超过6个月以上,导致女儿流离失所、生活无着。检方认为,马某、王某某的行为不再适宜继续履行监护职责,依照《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5条的规定,马某、王某某的监护权应依法予以撤销。
宁阳县检察院在收到马某的刑事判决书后立即向县民政局发出了《检察建议书》,建议民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诉讼。宁阳县民政局在4月8日向泰安市宁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宁阳县人民法院受理并立案审查。
山东省检察院方面称,办案中,检察机关了解到被害人无人照顾、无经济来源、无固定住所,干警自发组织对其进行救助,并向控申部门积极申报救助金一万元,已拨付到位。此外,检察机关通过联系民政部门,及时为被害人办理孤儿救助,考虑其无固定住所等困难,将其安置在民政部门光荣院,解决了基本生活问题。
近日,太康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远赴新疆,异地侦查,将潜逃17年的命案在逃人员马某抓获,破获了1999年报复杀人造成一死两伤的恶性案件。今年7月,太康县公安局根据周口市公安局关于打击“盗抢骗”和“追逃”“破命案积案”的总体要求,刑警大队对全县命案未破积案进行认真梳理。
其间,马某以借为名向该公司副总经理李某索要10万元,并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顾某10万元。最终,一审以受贿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3年半,罚金20万元,已追缴违法所得42万元予以没收。
昨天,马某(左一)和妻子韩某(右二)在海淀法院受审,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二人均不认罪。” 鉴于马某、韩某二人对于公诉机关提交的证据不予认同,昨天法庭宣布休庭,将择日继续开庭审理此案。
通州区某街道办事处工勤人员马某,在被借调至通州区某镇政府任镇长司机后,利用负责采购等职务便利,侵吞公款249万余元。最终,一审以贪污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5年,罚金50万元,扣押215万元发还镇政府、继续追缴34万余元。
8月15日,正在家里午休的黄某(男,58岁,福州人)突然被租客马某(男,21岁,贵州人)辱骂,又被对方打了一拳,家人见状赶紧报警。民警严厉批评后,马某后悔动手打人,表示愿意赔偿黄某医药费;黄某表示不想追究马某责任,但是希望他尽快搬走。
据受害人介绍,他于5月25日离开家,5月27日晚上9点多回到家,发现家中一块一千克的金砖和现金6万余元等财物被盗,初步估算被盗物品总价值30余万元。后来,感觉自己有钱了,宋某和马某分别买了价值20万的雅阁和迈腾汽车,一是用来犒劳自己,二是有车后更便于他们作案。
5月27日晚上9点多,郑州市公安局东风路分局案件侦办大队接到警情指令:辖区一小区居民家中被盗。
记者范天娇 高中男生袁辰杰因恋爱纠纷,在安徽建筑大学校园内,将酒精泼洒在女同学马某身上,并用打火机点燃,致使马某面部、前胸、后颈等部位被烧伤,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日前,男子杜某载着妻子马某骑一辆电动摩托车行驶至榆阳区青云镇崔家畔村时撞倒路边行人,女子张某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华商报记者从交警二大队事故中队获悉,24日23时左右,同在医院病房的女子马某走向民警,自称是肇事电动摩托车的驾驶员。
一个穿着时髦的年轻孕妇,手捂着大肚子,用柔弱的声音求助:“肚子好痛,医生说要打保胎针,可我身上钱不够。据警方了解,马某家境优越,父亲是做生意的,每个月都会给她钱花,之前还拿钱给她开了家小店。
90后妙龄女嫁44岁大叔,新婚半年发现丈夫冒充广州警察,离过两次婚有三个孩子,并且对外多次以各种名义实施诈骗。2015年4~5月间,马某谎称认识深圳某镇镇长,以帮忙购买经济适用房为由骗取陈小姐21500元。
抢夺第一个孩子没有得逞,这名男子行进几十米后,又盯上了市民杨女士5个月大的孙子。经警方调查了解到,那名胖男子为马某,家住安阳市铁西,与其同行的两男子分别是吴某和石某。
安阳一男子酒后当街抢小孩,该男子事后称怀疑自己被下迷药。
襄阳男子马某深夜去买东西,无钱付账便实施抢劫,最终只抢了一包辣条。
男子马某深夜去买东西,无钱付账便抢劫,最终只抢了一包辣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