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十四届人大第26次会议24日举行。当天审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 曾鼐 摄
北京拟增7天婚假 产假最多可达7个月
中新网北京3月24日电 (记者 曾鼐)北京拟规定新婚夫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外,增加7天婚假;女职工生育后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可另享受生育奖励假30天,经单位同意,可再增加假期1至3个月,并新增配偶的陪产假。
这是记者24日从北京市十四届人大第26次会议上获悉的。当天会议审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
婚假有望休10天
据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刘振刚介绍,之前,国家鼓励晚婚晚育,北京根据国家授权,规定“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
他介绍,此次国家法律修改删除了“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的奖励”的规定,加之,婚假的长短本不是计划生育法的调整范围,因此,不再规定“职工晚婚的,增加奖励假7天”。
据悉,在参照上海市有关规定的基础上,草案增加了“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7天“的规定。
产假最多可达7个月
刘振刚介绍,之前,女职工生育后享受的假期,大体包括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北京法规规定的30天晚育假以及经单位批准可享受3个月独生子女奖励假。
但根据新的计划生育政策,国家删除了晚育和独生子女的相关奖励假,要求给予符合规定生育的夫妻延长生育假的奖励和其他福利待遇。
故草案规定,本市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30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15天,相当于用生育奖励假取代了原有的晚育假,新增了配偶的陪产假,取消了独生子女奖励假。
“生育假制度应当在维护产妇和婴儿身心健康与保障女职工就业平等权之间,寻求适当平衡。”刘振刚说,在考虑社保基金以及用人单位的负担能力,并为了与现行制度保持一定延续性,草案增加了一款,规定“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1至3个月”。
他说,主要考虑是,在不过度增加单位负担的前提下给予用人单位和女职工灵活安排的空间。
再婚家庭婚前有2孩 婚后或可再生
再生育政策也将进行调整。再生育,是指一对夫妻(无论是初婚还是再婚)已经生育两个或者以上子女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又生育的。根据国家法律的授权,参考国家卫生计生委的内部指导政策,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草案细化了再生育政策,主要涉及再婚夫妻生育和子女病残生育两大情形。
根据草案,对于再婚夫妻,婚前只有一个子女,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或者婚前有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草案规定,对于子女病残生育,夫妻共同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经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另外,基于维护再婚家庭稳定的考虑,草案增加了一款,规定对于再婚夫妻按再生育政策生育的唯一共同子女有非遗传性病残且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以再次要求生育一个子女。
独生子女夫妇达一定年龄 或可领1000元
根据草案,已经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凭证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
(一)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岁止;
(二)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
(三)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据介绍,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第一胎生育双胞或者多胞的夫妻,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享受除(三)以外的奖励和优待,但是只享受一份独生子女奖励待遇。
享受独生子女奖励和优待的夫妻,再生育子女的,停止其奖励和优待,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完)
5月27日,映象网记者从河南省人大获悉,最新修订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今日起实施。
增加婚假、增加产假,独生子女还有护理假……5月25日,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郑州举行,会议听取了《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增加婚假、产假”成为该条例修改的亮点。
“增加婚假、产假”成为该条例修改的亮点。
增加婚假、增加产假,独生子女还有护理假……5月25日,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郑州举行,会议听取了《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增加婚假、产假”成为该条例修改的亮点。
增加婚假、增加产假,独生子女还有护理假……5月25日,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郑州举行,会议听取了《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增加婚假、产假”成为该条例修改的亮点。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我省提请审议16部立法项目,涵盖“二孩产假”、“婚假”……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我省提请审议16部立法项目,涵盖“二孩产假”、“婚假”、“消费者权益保护”、“物业管理条例”等民生热点。
年我省提请审议16部立法项目,涵盖“二孩产假”、“婚假”。
辽宁昨日公布计生条例征求意见稿,该稿删除了“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次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满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再婚夫妻如果其中一方再婚前已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没有子女,拟可以生两个孩子。
随着国家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修改,多地已取消晚婚假。
如果是十天十五天,计划一个长途旅行还可以做到,要是就剩五天,长途旅行一般就实现不了了,就是回门都来不及了。
前日,省政府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关于修改〈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草案)》中,拟保留对晚婚增加15天假期奖励的规定。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听说“晚婚假”要取消,这几天各地民政局表示很忙,因为来领证结婚的新人多了。”
青年们对婚假“缩水”的担忧,实则是对法定假日乃至整个休假时间的担忧。延伸一步说,青年们对婚假“缩水”的担忧,实则是对法定假日乃至整个休假时间的担忧。
晚婚假设立的初衷本是鼓励晚婚晚育,控制人口数量,而且设立之初国人初婚年龄也普遍较早。取消晚婚假,对于不少年轻人来说无异于直接拿走挂在嘴边的“福利”,从而产生休假权的相对被剥夺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