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上写老婆名字 妻子的精神受到极大的伤害
3月1日,我国第一部《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意味着家庭暴力属于“家务事”的时代正式终结。除了大家都清楚的,家庭成员之间的侵害行为,属于家庭暴力。反家暴法还适用于具有共同生活关系的成员,也就是说,情侣同居出现殴打、谩骂等行为,也是家庭暴力。
3月10日上午,是反家暴法生效的第十天,区妇联联合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区公安局,开展了《反家庭暴力法》业务知识培训。参加会议的有全区妇女代表以及司法局、公安局等相关科室人员,共计200余人参加。
培训会邀请了重庆市经管学院心理学教授、全国公安系统优秀教师郭子贤教授。会上,郭教授用简洁易懂的方式,给大家诠释了反家庭暴力的相关条款。“不孝子女殴打父母,或者妻子殴打丈夫,这些也是家庭暴力。”郭教授说,只要是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侵害行为,都属于家庭暴力。
“同居之间的恋人,一方殴打另一方,也是家庭暴力。”郭教授介绍,如今只要是具有共同生活关系,比如同居、扶养、寄养等,他们之间出现的殴打、谩骂,都能算作家庭暴力。
而人们很少意识到的恐吓,也是家庭暴力的一种。郭教授说,在他接触过的案例中,曾有一个丈夫,因为对妻子不满。便在家中放置了很多篮球,篮球上写上妻子的名字。每天闲来无事,他便拍打篮球,同时口中念念有词“×××,打死你!”等等。
时间一长,妻子的精神受到了极大的伤害,以至于她一听到“篮球”二字就会浑身发抖,要是听到打篮球的声音,就会抱头躲开。最后,经过调查,判定丈夫的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家庭暴力。
修武县一名农村妇女卢某某,丈夫脾气暴躁且长期酗酒,经常对她恶语辱骂、拳打脚踢,只要卢某某稍有反抗,就会换来丈夫更加猛烈的殴打。下面来看记者从市妇联得到的数据:今年年初以来,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共接待妇女群众来电来访案件952起,其中101起为家庭暴力案件。
修武县一名农村妇女卢某某,丈夫脾气暴躁且长期酗酒,经常对她恶语辱骂、拳打脚踢,只要卢某某稍有反抗,就会换来丈夫更加猛烈的殴打。下面来看记者从市妇联得到的数据:今年年初以来,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共接待妇女群众来电来访案件952起,其中101起为家庭暴力案件。
据荣女士称,肖某一直在深圳工作,荣女士怀孕后,肖某便辞工来到广州照顾她。《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72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
因无法忍受儿子多次对其施暴,78岁的杨老太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向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申请。
该“保护令”有效期6个月,主要内容是禁止被申请人秦某某跟踪、骚扰、威胁、殴打妻子张女士。
3月起,中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施行,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虽然该法律对所有家庭成员不论男女都一视同仁,但在现实中,男性遭家暴的现象更易被忽视。
“有了保护令和告诫书,我感觉安全了许多。针对同一起家暴案件,法院、公安先后发出保护令和告诫令,被全国妇联和全国反家暴专家誉为“反家暴全国第一案”。
家暴庇护中心冷遇,8年来,入住者只有两人。
全国妇联官员6日在北京介绍,截至2013年底,中国女公务员数量达168万人,约占公务员总数的24.1%,中国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程度不断提高。牟虹表示,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妇女事业取得令人瞩目的发展,中国妇女生存和发展条件不断改善,女性的政治地位、经济地位、社会地位不断提高。
为男性施暴提供观念上支持的,是我国延续了上千年的传统性别关系,以及男强女弱和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结构。
3月1日,我国第一部《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意味着家庭暴力属于“家务事”的时代正式终结。3月10日上午,在重庆市一场《反家庭暴力法》的业务知识培训上,重庆市经管学院心理学教授郭子贤介绍,人们很少意识到的恐吓,也是家庭暴力的一种。
3月1日,我国第一部《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意味着家庭暴力属于“家务事”的时代正式终结。反家暴法还适用于具有共同生活关系的成员,也就是说,情侣同居出现殴打、谩骂等行为,也是家庭暴力。
昨天是《反家庭暴力法》实施的首日,房山法院昨天依据该法开出本市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伤情有所好转后,谷女士于12月25日愤然提出离婚,并于今年2月29日,向房山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据郑州市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梁新爱介绍,该家暴庇护中心成立于2007年4月,由郑州市妇联和郑州市民政局联合设立。据二七区妇联主席李素佩介绍,该庇护中心成立后,入住的也只有两例,之后由于老年公寓搬迁,庇护中心随之失去了场地。
男性在家庭暴力中成为受害者的几率相对较小,但这并非表示男性就不会成为受暴者。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谭玲告诉记者,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反家庭暴力法》实际上是保护所有受害人合法权益的,并不限于女性和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