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好了没找到对象就全额退费,一年后婚介公司却变卦了!”昨日,想起自己白白花出去的5000元,侯女士很心痛。
侯女士今年50岁,家住在西华门,多年前离异。2014年年底,她在西安杨柳之恋婚介所登记成为会员,希望能尽快找到另一半。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婚介所工作人员口头承诺,一年之内,一定会为她找到如意郎君,否则就全额退还介绍费。
2015年3月起,婚介所陆陆续续给侯女士介绍了6名男士,“我都见了,但都不合适。”去年11月底,侯女士向西安杨柳之恋婚介所申请退费,被对方拒绝。
昨日,杨柳之恋婚介所一刘姓负责人说,“婚介所在过去一年中给侯女士介绍了十几名男士,付出了劳动,理应收取一定费用,如果侯女士坚持退款,可以与我们协商,婚介所只能退还部分费用。”
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智认为,西安杨柳之恋婚介所与侯女士没有订立书面合同,也没有说明服务标准。在侯女士出具的收据中,婚介所只提及收费5000元整,并没有写明其具体收费项目,“这种情况下,侯女士可将婚介所诉至法院,出具双方认可的证据,再由法院划定退费金额。”
李智也提醒市民,在选择中介服务的时候,一定要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职责和义务,避免后期发生纠纷。
昨日下午6时许,西安杨柳之恋婚介所刘姓负责人说,同意给侯女士全额退款。
婚介所负责人要求老人交纳1600元的服务费,但老人当时身上就带了200元钱,婚介所负责人就叫来了一辆车,载着老人、女子一起到老人家拿钱。
1月20日,83岁的罗先生来到柳州市公安局南站派出所值班室,述说了自己的一段相亲经历:罗通过柳州某婚介所,认识一女子才9天时间,对方就密密问罗借了2.7万元,这借钱的“频率”让罗感觉不对劲。
2010年,张先生和婚介所又签订《爱情定制服务协议(尊享版)》,双方约定年度服务费为100万元,还约定“猎头定向覆盖上海、杭州、宁波三个城市”。这一年,双方又前后分三次签订《爱情定制服务协议》,约定由婚介所为张先生提供征婚候选人的相关资料或信息,张先生共计支付婚介所服务费700余万元。
日前终审判决,婚介所退还400万元服务费。
“富豪”张先生与婚介所签订服务协议,拿出700余万元征婚,结果婚没征成,预付款也索要无果。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昨日披露,该院二审作出宣判,判定婚介所还服务费400万元。
结果婚没征成,预付款也索要无果。
杨这才告诉她,女员工就是女会员,用假名字假身份引男会员上钩,再想办法要礼物、拿红包骗钱。她是江西人,因老爸重男轻女,离家独自在杭打工,应征婚介所文员时被老板杨某看中,认作干女儿。
电视台记者暗访,发现咱郑州的婚介所服务可真“贴心”。更何况,婚介所含含糊糊说出的那可同居的暧昧事儿,你若做了,就有触犯法律的危险,就不仅是失德了。只有暂时的虚荣,暂时的蒙混过关,终身大事还是解决不了,爹娘的“催婚”、“逼婚”还像影子一样甩都甩不掉。
备受关注的“女硕士网络征婚受骗生子状告百合网”一案上周开庭,“婚恋网站是否有义务审核婚姻信息”成为原被告双方激辩的焦点问题。记者日前走访调查多家婚恋网站和沪上婚介机构,发现多家婚恋网站展开大规模“反婚骗”行动;沪上婚介所将参与第三方诚信评估,两次出现“婚托”者将上“黑名单”。
记者暗访租女友回家过年,程序是:交钱、看照片、选人、安排见面。这家婚介所表示,记者租女孩时间是六七天的话,至少要3000-4000元,以前都是按一天1000元来算的。”
婚介所雇佣婚托扮演各种不同的身份与会员“相亲”,给像齐女士一样一心求偶的“相亲族”造成了不小的心灵伤害。”男士相亲时,遇到女孩带你去逛商场或是去高档茶馆、咖啡厅等消费场所,并暗示让你埋单时就要特别谨慎。
昨日下午,记者接到市民陈先生打来的求助电话,称自己在申城大道附近的联通家属院一房屋内,于29日晚间发生一起破窗入室事件,希望记者能够帮忙呼吁加强该小区监控力度和安保水平。
日本京都府62岁妇女笕千佐子(Chisako Kakehi)涉嫌毒杀3名丈夫和3名未婚夫。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在11月中旬曾报道,被称为日本“黑寡妇”的笕千佐子(68岁),因涉嫌杀害她的7任伴侣而被日本警方逮捕。
家住番禺大石的“包租公”甘伯今年66岁,17年前妻子因病去世,与子女关系闹僵后,打算续弦找个伴安度晚年,却怀疑遭遇“骗婚”。甘伯说,虽然阿艳常常发脾气要零花钱买衣服,甘伯不同意就出走,过几天才回家,平时也不愿干活,整天玩手机。
每到年底,各路单身男女都开始了浩浩荡荡的相亲活动,对于尚处于单身的男女来说,相亲既是一种迫不得已的选择,也是拓展交际圈的途径。林阿姨也提醒各位相亲人士,其实相亲是男女双方相互了解的过程,不必要花费太多金钱,只要双方真诚沟通,就能达到相亲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