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是两个孩子的父亲,却不甘寂寞,在网吧里趁人熟睡猥亵他人。关键是,他作案的对象,竟然是一名年轻男子。昨天,温岭法院一审判决,邓某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据悉,这是去年11月《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以来,浙江省审理的首例男男猥亵入刑案。
今年40岁的邓某,安徽滁州人,小平头,面相憨厚。
去年12月1日下午3点,邓某到温岭市泽国牧西村鼎丰网吧上网,看到有个20岁出头的“小鲜肉”马某趴在网吧角落里的一台电脑前睡觉。当时马某身上盖着一条花色的毯子,邓某走到他旁边的位子上坐下,趁马某熟睡,对其实施猥亵。马某惊醒后,发现邓某正对自己上下其手,随即报警。
邓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涉案的事实,随后被诉至法院。因涉及到个人隐私,温岭法院并未公开审理此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邓某违背他人意志,以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其行为已构成了强制猥亵罪。邓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至于邓某及其辩护人提出缓刑的请求,未被法庭采纳。
宣判后,邓某非常后悔,觉得对不起老婆、孩子,因为自己一时好奇而触犯法律,不能与家人一起过年了。
经办法官解释,《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后,猥亵的客体不再只包括女性。现实中,男男性侵案已较为常见。非自愿的男男性行为或猥亵,同样会给男性受害者造成巨大的精神伤害。
去年11月1日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将猥亵犯罪对象由“妇女”改为“他人”,意味着男性也将被认可为猥亵罪的侵害对象,使得男男猥亵构成了犯罪,使得男性性权利不再作为一个“难以启齿”的问题被忽视。
近日,由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邓某故意毁坏财物案一审宣判,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邓某拘役5个月。2016年6月14日凌晨3时许,邓某和朋友胡某等5人吃完夜宵后,行至南山区前海路某商业中心附近大新茶艺馆门口。
来自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安分局消息:6月22日中午,在沙坪坝某按摩店做技师的男青年邓某,在给一名年轻女子做按摩时摸了女顾客的胸部,做完后女顾客结账走人。
警方初步审查,犯罪嫌疑人邓某46岁,家住南郑县大河坎镇,此前在汉山镇一个农户家打工做建筑工人。
4月18日,贩卖毒品的女子邓某被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王某在毕业后没有去找工作,而是通过帮邓某送毒品、照顾孩子等,在邓某处换取毒品吸食。
女子邓某为还信用卡欠款,谎称自己可以代买低价手机,在半年多的时间内诈骗511万余元。朝阳法院审理后认定邓某的诈骗数额为511万余元,鉴于邓某自首,故最终酌情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款1.2万元,并责令邓某退赔511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邓某违背他人意志,以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其行为已构成了强制猥亵罪。
女大学毕业生邓某想当快递员,但称快递公司以她是女性为由拒绝签约。邓某认为,自己受到就业性别歧视,起诉要求快递公司公开向她赔礼道歉,并赔偿她入职体检费用12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近日,洋县人民法院以虐待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5年。
上门女婿邓某多次遭丈人周某辱骂、殴打、体罚,终不堪忍受而服毒死亡。2014年6月的一天晚上,邓某与妻子因琐事吵架,周某得知后,便用家中柴油机上的三角皮带抽打邓某。
女方家人坦承,邓某曾被其岳父用皮带打过。
洋县小伙邓某,当上门女婿一年后,死在女方家,他的岳父涉嫌虐待被警方刑拘。据悉,洋县黄安镇的小伙子邓某,2013年到本县洋州镇云阳村周某(邓某岳父)家倒插门,今年6月26日身亡,年仅24岁。
记者张闻报道:疑因拒绝复合,小珍(化名)居然被前男友邓某割喉。记者立刻赶到罗村医院,然而,一听到小珍的名字,值班护士立刻就回应“已经转到市一医院去了,割到了脖子,情况挺严重的”。截至发稿时,邓某依然在逃,而小珍仍在ICU病房治疗。
这些年轻人喝酒后在酒吧内与人大打出手,起因只是轻微的几下身体碰撞。期间吴某和邓某来到吧台间跳舞,摇头晃脑时与一旁一名男子发生碰撞。与邓某、吴某同行的其余5人见状,也参与到混战中,用桌子、酒瓶等物品打杂被害人。
昨日上午,惠州市龙门县龙城街道谷行街发生一起恶劣的持刀劫持女童事件,劫匪不断使用刀具刺杀割伤女童,最终被惠州市龙门警方击毙。
只是争吵几句,73岁邓某怎么也不敢相信,邻居81岁的苗先生竟当场被“气死”。房山法院日前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邓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庭审中,邓某懊悔不已,一直低头重复说“我真的不是有意的,我没想杀他”,并当庭向被害人家属鞠躬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