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始兴县七旬阿婆刘某晨起散步,不料误入高速公路遭车碾压身亡 ,肇事车辆至今未被侦破,刘某的丈夫张某于是将该路段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告上法庭,认为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应当负担七成以上的赔偿责任。日前,始兴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该中心应承担20%的责任,赔偿4万余元。
阿婆遇车祸肇事车辆难寻
据张某诉称,其妻子生前身体一向很好,除买菜煮饭,每日清早都风雨无阻沿家门前公路人行道散步到火车站站前广场做健身操。事故当天,妻子忘戴近视镜,因高度近视,加上当时雾大,在通往高速公路与通往火车站的交叉口处,误判方向,走上高速公路,当发现自己迷路后,她跨越中间护栏折返,途中被车辆撞倒碾压成肉块状。
而肇事车辆至今未找到。张某认为高速路入口处无任何禁止行人通过的标识,值班人员也未及时劝阻,因而该路段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存在严重过失,应当负担七成以上的民事赔偿责任。
高速路安保存瑕疵要担责
始兴法院经审理认为,我国《道路安全法》第67条明确规定,行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受害人刘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违反法律规定和未经许可进入高度危险活动区域造成自身损害,其自身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76条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高速公路管理中心作为高速公路这种高度危险物的管理者,是否承担责任关键是看是否采取了安全措施并尽到警示义务。
从本案查明的情况来看,其虽然设立了警示牌,但是在不是全封闭的自动发卡车道入口采取的安全措施只有拦路横杆,而拦路横杆与路边隔离护栏有一米左右宽的空隙,行人可不受阻碍从此通过,受害人正是从该空隙中步行进入高速公路未被发现而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自身损害的,证明其安全措施存在瑕疵,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酌定张某的合理损失由高速公路管理中心承担20%的赔偿责任。据此,该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高速公路
完善安全措施
可免责
法官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第2款规定:“依法不能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自身损害,当事人请求高速公路管理者承担赔偿责任的,适用侵权责任法第76条的规定。”
而我国《侵权责任法》第76条规定:“未经许可进入高度危险活动区域或者高度危险物存放区域受到损害,管理人已经采取安全措施并尽到警示义务的,可以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
我国《道路安全法》第67条还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20公里。”(记者 何小敏 通讯员 汪次安 曾松林)
乾县一名男子去西安打工,竟徒步上高速路,因实在困乏,便解开行囊躺在快车道上睡觉。经询问得知,男子姓吴,50多岁,乾县梁山人,要去西安打工,从乾县顺公路朝着西安一路步行,也不知怎么稀里糊涂地走上高速公路。
10月13日下午,睢县一驾驶员卢某吃过感冒药后,在连霍高速公路商丘境内驾车行驶途中,药劲冲了上来犯困不已,随后将车停到应急车道内,睡起觉来。商丘高速交警巡逻发现后,使劲拍窗将其叫醒,避免了一起意外事故的发生。
当时我在办仪式的酒店,没赶上婚礼现场有些遗憾,但从网上看到朋友发的现场照片以及网友的祝福后非常感动。
如果是结婚这样的人生大事,遇上堵车更是让人糟心。
目前,山东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已介入调查,截至澎湃新闻发稿,具体调查及处理结果尚未公布。
近日,在京沪高速沭阳辖区北京往上海方向788公里附近,一辆轻型货车和一辆轿车相撞,一辆红色轿车直接被“削顶”……
16日凌晨3时许,连霍高速郑州段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货车追尾一辆越野车,造成越野车后侧缩短一米左右,车损严重,造成两人死亡,两人受伤。
16日凌晨3时许,连霍高速郑州段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货车追尾一辆越野车,造成越野车后侧缩短一米左右,车损严重,造成两人死亡,两人受伤。
有些司机由于不熟悉路道,不小心错过了高速出口,但错过的距离比较短,于是倒车回头,以便在出口处快速下高速。一旦倒车被拍,可直接扣12分,而且还非常危险。所以大师还是建议,多跑几十公里,就不会吃这样的大亏了。
各大庙会落幕;烟花鞭炮停止销售;火车站、高速路迎来返程高峰……这些都预示着春节假期“余额不足”。
临近过年,又将有成千上万自驾回家的司机朋友们行驶在祖国的各条高速路上。
开车时看到路面上有个纸箱,您会选择绕道走还是压过去呢?昨天中午,杭金衢高速上就有一位司机,因为压了一个纸箱,差点酿成大祸!
昨日广东省交通厅又重新发布统计情况,数据出现了“转亏为盈”的反转,新的统计数据表明去年全省收费公路盈利了3.9亿元。
昨日广东省交通厅又重新发布统计情况,数据出现了“转亏为盈”的反转,新的统计数据表明去年全省收费公路盈利了3.9亿元。
昨日广东省交通厅又重新发布统计情况,数据出现反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