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瓯海检察院给举报人曹某发放10万余元奖金,以此奖励曹某举报一起挪用公款案,及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23万余元。据悉,这是温州检察机关近年来针对举报奖励发放资金最大的一笔。
2014年5月底,瓯海检察院举报中心收到一封来自曹某的实名举报信,举报温州公路管理局委派到交通建设集团任副董事长的田某伙同集团下属企业某驾校总经理杨某挪用公款158万余元。对此,市、区两级检察院举报中心高度重视,初步核实后将该线索转至瓯海区检察院反贪部门查处。后反贪部门查明田某伙同杨某共同挪用公款123万余元且不退还。
今年9月6日,瓯海区人民法院以田某、杨某犯挪用公款罪,判处田某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杨某有期徒刑五年。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涉案赃款123万余元已全部追回。
12月22日,瓯海区检察院根据《奖励实名举报有功人员办法》,依法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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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奖励实名举报有功人员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所挽回(减少)的经济损失或追缴、没收违纪违法所得总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按照所得总金额10%给予奖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照1%给予奖励;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5%给予奖励,但最高不超过20万元。
“针对互联网上违法和不良信息的举报奖励资金,已经连续3年递增,体现了国家对于网络治理力度的加大。他透露,针对正在开展的“护苗2015·网上行动”,举报内容集中在互联网上的淫秽色情信息、低俗信息和血腥、暴力等内容。
日前,公安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建立完善暴力恐怖犯罪活动举报奖励机制,明确奖励范围和标准,及时兑现奖励承诺,就是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反暴恐积极性的有力举措和重要抓手。
记者7月28日从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获悉,该办近日下发《关于建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建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及时发现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惩处违法犯罪分子。
郑州市环保部门昨天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郑州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冒黑(蓝)烟有奖举报实施办法(试行)》。
日前,新修订的《北京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公布:市民举报无证生产休闲食品、假烟假酒窝点、肉制品加工黑作坊、制作销售假药等行为,可获相应奖励;举报重特大食品药品案件,且为案件查办作出重大贡献的,可给予最高30万元的奖励。
严厉打击利用网络侵权假冒违法犯罪,开展打击假劣汽柴油专项行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我省布“铁网”。其中,网络侵权方面,将重点打击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违法广告,以及销售假劣药品、农资、烟草制品等违法行为。
“对于群众举报的违法线索,我们必查,必奖,举报人一次最高可获2万元奖励。”昨日下午,安阳市公安局召开有奖举报新闻发布会,该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侯群波表示,希望由此打造“全民治安”,让违法犯罪行为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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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根据举报事实的确凿程度和举报人的配合情况,将举报分为三个等级:一级举报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二级举报奖励金额不超过5万元,三级不超过2万元。监管部门根据举报线索,查处重、特大食品安全案件,消除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最高可奖励举报人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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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重奖”、“快奖”,以鼓励群众举报暴恐犯罪活动。云南 根据《云南省公安厅关于施行群众举报暴力恐怖犯罪线索奖励办法的通告》,群众举报暴力恐怖犯罪线索,给予5千元至20万元人民币不等的奖励。
各地公安机关要结合本地,抓紧研究制定举报奖励办法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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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州8月23日开始集中整治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并悬赏500元鼓励市民举报。交警监控指挥中心警官龙海勇称,市民打来的举报电话普遍都提供了有利于查获涉牌涉证违法机动车的线索。
映象网商丘讯为鼓励广大居民共同参与城市管理,倡导爱护环境、文明出行的社会风尚,逐步杜绝车窗抛物、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打造整洁干净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文明形象,经研究,决定对车窗抛物等不文明行为实行举报奖励,现制定如下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