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遇到年过七旬的亲戚张老太摔倒,张先生好心将老人扶起,还将其背回家并送往医院,垫付了检查费用。 让人没有想到的是,老人伤愈出院后,却一纸诉状将扶人者告上法庭,称被他家的羊撞了,索赔3万多元。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攀枝花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法院二审认定,张老太证据不足,不能证明其主张,驳回其诉讼请求,张先生不承担责任。
男子扶起摔倒老人送医
77岁的张老太 是米易县人,家住农村。2014年11月17日18时许,同村的张先生看见摔倒在地的张老太,心想都是认识的亲戚,就将老人背回了家。之后,张先生还联系 了老人的儿子,一起开车将老人送到了米易县中医院。在入院检查时,张先生为老人垫付了230元检查费。经医院诊断,张老太有粉碎性骨折现象。三天后,张老 太转至攀枝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住院治疗。大约一月后,张老太出院。然而,出院后,张老太称自己是被张先生饲养的羊撞伤的,一纸诉状将张先生告上法庭,要求 赔偿治疗费、护理费、辅助器具费等共计3万余元。由于事发现场没有监控及目击证人,这起扶老事件成了悬案。
证据不足 一审被法院驳回
米易县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其不能提供证据或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或不足以证明自己的主张时,将承担对己的不利后果。
本 案中,张老太应就其被张先生家的羊撞伤一事承担举证责任。而张老太提供的证据,虽能证明受伤后住院治疗及相关事项产生的费用,但不能证明其伤情是被羊撞所 致。“在几名证人中,除了一人,其余几人均是张老太的亲戚,有利害关系。”且几人均证实未看到张老太受伤的经过,只是听说是张先生家的羊将张老太撞倒了。
同时,法院找到了张老太入院时的一份病情自述书,上面显示:“入院前2小时在家行走时不慎摔倒。”与此同时,张先生也否认自家的羊撞倒了张老太,加上张老太又无法提供其他证据,为此,米易县法院做出判决:证据不足,驳回张老太的诉讼请求。
二审判决 法院再驳回老太上诉
宣判后,张老太不服,向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称一审法院听信被上诉人一面之词,对被上诉人主张的其出于好意将张老太背回家的事实予以确认错误;上诉人张老太在医院自述为自己不慎摔倒,原因是她与张先生系亲戚关系,这样说是为了减少张先生的经济损失。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
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米易县人民法院一审认定事实无误。双方的争议焦点是自己摔倒还是被羊撞倒?上诉的张老太提交的证据依然不能证明其是被张先生饲养的羊撞伤,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熊疆 唐娟 成都商报记者 江龙
一场小小的车祸,老人被撞倒在地。一老人扶起大妈后,可能没看清楚的原因,差点被讹,幸亏一“正义姑娘”挺身解围。
一场小小的车祸,老人被撞倒在地。一老人扶起大妈后,可能没看清楚的原因,差点被讹,幸亏一“正义姑娘”挺身解围。
“扶老人被讹”不只是道德问题。先前碰到同类问题时,曾有人在接受采访时说“扶老人还是得靠自觉性”。这代表了相当一部分人对“扶老人被讹”事件的态度。
“扶老人险”是试图寻求解决问题之道的有益探索与尝试,即使商家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商业利益,我还是举双手支持。
善良,需要保护;道德,更需加持。如果能为善良加一个保险阀,有何不可?
道德问题怎能用钱来解决?设立这类保险是否先有“老人讹人”的污名化之嫌?是否会进一步强化“扶老人有风险”的观念?
想象一下,当你遇到一位倒地的老人需要帮助时,你没有立即上前搀扶,而是默默地拿出手机花个3元在支付宝上先为自己投个保。
碰瓷如今早已经算不上是什么新闻了,但碰瓷对象变为弱势群体的时候,就难免有点人显得无所适从。近日,北京市发生的“扶老案”让人感叹不已。
“老人倒地该不该扶”这个话题自南京彭宇案首次闯进舆论场以来,每一次媒体对类似事件的报道,都会挑动公众敏感的道德神经。
路遇老人跌倒扶不扶?这本不是问题的问题,如今真成了选择难题。如果我就是责任人,那肯定没得说,一定会去扶。这还真不是唱高调,我是不愿承受未来的道德耻辱感,与付出更大的心力去忏悔相比,我觉得还是担责比较划算。
安徽淮南女大学生扶老人事件在媒体报道下不断“逆转”:女学生称没撞人,并找来目击者称被讹了,而老人则坚称被撞,随后又找来多名目击者证实女学生事后承认撞了人……
看到老人摔倒在路边,扶不扶?有人说,一定扶。有人说,担心“被讹”,不敢扶。其实,如果你看到老人摔倒了,或许没时间想别的,下意识地就去扶起了老人。
9月8日晚,安徽淮南师范学院门口一位老人倒地,该校一名女生小袁将老人扶起。该老人家属认为是小袁撞倒了老人,而小袁坚称自己是做好事将老人扶起。双方各执一词。
安徽淮南师范学院门口一位老人倒地,女生小袁将老人扶起。
"淮南女大学生称扶老太被讹"目击者已经出面向淮南警方说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