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一检察院临时工驾公车撞人 遗弃致其死亡
中新网5月5日电 据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消息,4月25日凌晨,赛罕区人民检察院临时聘用人员薛鹏慧驾公车与行人于某发生交通事故,致其受伤。薛鹏慧将于某带离现场遗弃在医院附近人行道旁后逃逸,后于某死亡。目前该案移交警方继续侦查。
赛罕区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消息称,4月24日晚8时30分许,赛罕区人民检察院临时聘用人员薛鹏慧执行完任务回到单位后,没有按照单位车辆管理制度规定向单位交车,也未跟相关部门履行任何请假手续,以洗车为名擅自驾驶公车离开单位。
25日凌晨3时30分左右,薛鹏慧在非工作时间内与行人于某发生交通事故,致于某受伤。之后,薛某某将于某带离现场至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附近人行道旁,将于某遗弃在该处后驾车逃逸。后于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向公安机关进一步了解,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玉泉区大队于4月26日决定对薛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立案侦查,同日,其被刑事拘留。4月30日,玉泉区交管大队以涉嫌故意杀人罪(间接)将该案移交玉泉区公安分局继续侦查。
赛罕区人民检察院表示,事件发生后该院成立了专门工作组,一方面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工作,另一方面组织工作人员安抚死者家属、处理善后事宜,并已对相关责任人启动问责程序。
今年,在梁园区人民检察院连续资助4年上大学后,陈乾今年又考上了研究生。为解除他的后顾之忧,院党组决定资助陈乾学费9600元。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水平,进一步扩大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社会知晓度,进一步发挥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职能,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2016年是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汝州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响应上级院号召,于6月13日至6月19日开展为期一周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宣传活动。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经河南省委批准,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李晋华(正厅级)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河南省纪委)
李晋华(正厅级)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经河南省委批准,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李晋华(正厅级)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河南省纪委)
昨日,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通报5名官员被逮捕或立案调查信息:因涉嫌受贿罪,驻马店市政府原常务副市长王振国,新乡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贾全明分别被依法逮捕,另有三名官员被立案侦查。
市人民检察院将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建立以抗诉为中心的多方位监督格局。这是从4月9日召开的民行检察工作会议上了解的信息。
田永红为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郭保振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王广军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批准任命: 刘建国为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中立为开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新年为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常凤琳为安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东培为鹤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许晓伟为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石朗贵为濮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薛长义为南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新义为汝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田永红为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郭保振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王广军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批准任命: 刘建国为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中立为开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新年为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常凤琳为安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东培为鹤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许晓伟为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石朗贵为濮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薛长义为南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新义为汝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田永红为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郭保振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王广军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批准任命: 刘建国为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中立为开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新年为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常凤琳为安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东培为鹤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许晓伟为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石朗贵为濮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薛长义为南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新义为汝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两个部门和4个基层检察院8次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1个部门被省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检察队伍、检察工作被省人民检察院领导、市四大家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和口头表扬多达10余次;10名干警荣立个人一、二等功,25名干警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11月26日记者获悉,兰考县人民检察院采取三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公车管理监督。
三儿子和别人发生矛盾,却把大儿子抓了起来,感觉不对劲的刘西岳为此多次找偃师市公安局、偃师市人民检察院反映“抓错人”的情况。就在刘西岳寻找儿子的过程中,2002年12月31日,偃师市人民检察院作出刑事赔偿决定书,根据对刘大昌做出的不起诉决定,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刘大昌给予刑事赔偿。
昨天,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通报称,针对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4月25日就李怀亮案件的无罪宣判决定,平顶山检方经认真研究,在参考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的具体指导意见后,依法做出不予抗诉的决定。
“2009年至2012年,在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传销案件中,有29名女大学生因参与传销被执行劳动教养。”这是记者近日从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的一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