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证明过多过滥问题,需要打破政府职能部门间的信息“壁垒”,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百姓少跑腿。
“该怎么证明我妈是我妈!”这是北京市民陈先生的一句感慨。听起来有些好笑,却是他的真实遭遇。
陈先生一家三口准备出境旅游,需要明确一位亲人为紧急联络人,于是他想到了自己的母亲。可问题来了,需要书面证明他和他母亲是母子关系。可陈先生在北京的户口簿,只显示自己和老婆孩子的信息,而父母在江西老家的户口簿,早就没有了陈先生的信息。在陈先生为此感到头大时,有人指了一条道:到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可以开这个证明。先别说派出所能不能顺利开出这个证明,光想到为这个证明要跑上近千公里,陈先生就头疼恼火:“证明我妈是我妈,怎么就这么不容易?”而更令陈先生窝火的是,这一难题的解决,最终得益于向旅行社交了60元钱,就不需要再去证明他妈就是他妈了。
陈先生的遭遇,并非孤例,很多人在办事过程中遇到过类似令人啼笑皆非的证明:要证明你爸是你爸,要证明你没犯过罪,要证明你没结过婚,要证明你没有要过孩子,要证明你没买过房……这样那样的证明,有的听起来莫名其妙,办起来更让人东奔西跑还摸不着头脑。
为什么需要这么多的证明?近日,本报在《关注改革“最后一公里”·聚焦社区治理》的报道中一针见血:证明过多过滥,除了审批事项太多外,还因为原本应由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相互核实,但同级职能部门之间却互相推诿。说白了,就是要审批的事项很多,可谁也不愿担责。笔者办事就曾遇到过“部门A说需要部门B的证明,而部门B说没有部门A的证明我用什么来证明”,就像是你要给我蛋,才能孵出鸡,而我说你要给我鸡,才能生下蛋。这样的僵局,往往托人能打破。
然而当我们对一些证明感到不可理解,去问工作人员为什么要这个证明,得到回答往往是“就是这么规定的”。诚然,必要的证明是应该的,但花点钱、找找人就行,或者在没有知情权的社区盖个章也行,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其实不少证明并非非要不可。因此,各级政府部门有必要结合简政放权的时代要求,与时俱进地对需要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事项进行梳理,能免的就免、能简的就简,从源头上减少对证明的需求。
让数据多跑路,让百姓少跑腿,信息化为现代社会治理提供了这样的可能和便利。解决证明过多过滥问题,当务之急需要打破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通过一定的规则和权限设置,让公民基本情况实现共享。这样,老百姓就不会再为各种证明四处跑腿,更不会出现“需要证明我妈是我妈”的尴尬。
根据公安部等12部门近日联合出台的《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自9月1日起,派出所将不再开具户口迁移情况等数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数类事项由派出所视情予以开具,而居民婚姻状况、文化程度等数类证明将由相关职能部门开具。
记者注意到,《意见》中14类证明派出所将不再出具,6类事项由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相关方式办理,还有9类情形需要公安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2.需证明当事人文化程度的,凭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者学校、相关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书证明,或者依法办理公证。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公安部、民政部、国家旅游局等多部门出台政策措施,从源头上杜绝“奇葩证明”、“循环证明 ”。
23日至24日在京召开的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提出,要全面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各种证明和收费项目。
实上,在一个法治化和信息化的社会,关于公民身份和财产的各种证明会越来越多,只不过有些有形的,有些是无形的。
在实际生活中,“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使用太泛化,造成如此尴尬的主要原因在于,现在各法人、非法人组织甚至是个人要求办事者提供证明的场合太多、太滥。
请证明:你只有一个孩子?
反应最快的天津市,在国务院发布清理信号三天后,废止了5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这个概念自此在天津成为历史。南都记者统计发现,天津、浙江、广东、吉林、四川等11个省份宣称完成了非行政许可审批的省级清理,王满传教授估计,今年内省级清理应该会全部完成。
据了解,继承证明书必须通过公证处办理,如果几名合法继承人对逝者的存款分割没有争议或者只有一名继承人,则继承人持逝者的存单、身份证明、死亡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当地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证明书。凭这样的继承证明书,才可到银行办理逝者的存款支取或过户手续。
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相关人员告诉记者,从流程的规范性来说,整本装订的户口本需提交户口本,插页式的户口本需至少提供个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及首页。张波只好求助律政公证处,公证员孙怡说,公证处先走访张波老家的亲属,证明“他确实是我姐夫的儿子”。
省社科院副院长谷建全认为:许多证明本身并无错,惹人烦恼的是繁杂的办证程序,以及办证人员的刻板态度。
省社科院副院长谷建全认为:许多证明本身并无错,惹人烦恼的是繁杂的办证程序,以及办证人员的刻板态度。
省社科院副院长谷建全认为:惹人烦恼的是繁杂的办证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