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我现在还活着呢,就给我开出个死亡证明,我心里能好受吗?”卢青芳今年79岁,家住德惠市大青咀镇太平村西太平屯八组,老人耳不聋眼不花,身子骨硬朗。昨日,她说,一份她的“死亡注销证明”让她很不舒服。
死亡证明上显示,卢青芳在2010年1月1日已经正常死亡,注销时间是2012年8月19日。
“11月末,我到邮政储蓄去给母亲取国家补助款,但营业员说只能取九、十两个月的,其他月的取不了。”大儿子于家林回忆说,当时工作人员还问他老母亲还有吗,他回答说有,但营业员的话让他有点发蒙。
原来从2011年起,60岁以上的老人,每个月可以得到国家发放的55元补助,因此,他每隔一段时间,就会为母亲取补助,可这次,不知道为何只能领两个月的,营业员让他到镇政府的民政部门去了解原因。
“民政部门工作人员说,让我去派出所开个户籍证明。”于家林说,没想到,在派出所,民警却给他打出一份死亡证明。民警说,他们能证明这个人没有了,但具体是谁报的,让他回村里去找。
他回村询问了太平村的村支书和村会计,村会计于文祥说,他们并不清楚这件事。
卢青芳共有三儿两女,都在大青咀镇居住,从2010年至今,没有一个子女为母亲申报死亡证明。
“12月初,村支书打来电话,让我拿着我母亲的户口簿、身份证和死亡证明到镇派出所去处理此事。”于家林说,在派出所,民警、村支书和村会计都承诺会在近期将母亲的户籍办妥。
12月8日,他再次拨通于文祥的电话。于文祥说,事情已经办完,户口簿和身份证也都取回来了。
于文祥说,于家林的母亲叫卢青芳,她还有一个姐姐,叫卢清元,也住在本村。2010年,卢清元死亡。2012年,派出所进行人口统计时,村里报送死亡人员名单,不知道什么原因,将卢青芳和卢清元的姓名给弄混了。
派出所户籍民警说,村委会会计抄写名单时,应该是把卢清元和卢青芳两人的身份证号给抄窜了。
于文祥最后表示,卢青芳此前几个月的补助,他们会与民政部门协调,尽快补上,而且他也会到于家林家当面解释此事。(记者 崔宝峰)
针对地坛医院所称是刘某为潘某交医疗费的说法,潘女士反驳称,刘某所交的医疗费,其实是潘某银行卡上的钱。
据秦先生介绍,他岳父文先生是湖南人,患有多年的心脏病,每年冬天他和妻子都会将其接到海南过冬。秦先生无奈赶到琼山疾控中心,工作人员称,死亡证明应由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具,并帮忙联系了桂林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工作人员。
关于奇葩证明,今年媒体上已经报道过多次,但是这些奇葩证明现在依然存在。
这次的民声连线中,69岁的市民卢先生就来电讲了他遇到的奇葩证明。原来他要继承父亲的房产时需要用到爷爷的死亡证明,但是他爷爷已经去世100多年了,上哪儿开死亡证明?
原来,要继承房产,公证处要求李先生的妻子拿出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的死亡证明,可这4位老人已去世几十年了,死亡证明根本没有。其实“单身证明”又叫做“未婚证明”,法律上的全名叫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一般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
原来,要继承房产,公证处要求李先生的妻子拿出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的死亡证明,可这4位老人已去世几十年了,死亡证明根本没有。其实“单身证明”又叫做“未婚证明”,法律上的全名叫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一般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
我们的生活中,有许多事情要办理需要到各种部门去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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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给去世23年的婆婆开死亡证明,年近七旬的沈阳市民何荔枝从2014年10月开始,跑了7个月7个单位也没办妥。何荔枝来到沈阳市皇姑区公证处,得知办理房子过户需要提供老伴的死亡证明、老伴父母的死亡证明、单位职工登记表、结婚证原件、子女放弃继承房产等相关材料。
为给去世23年的婆婆开死亡证明,年近七旬的沈阳市民何荔枝从2014年10月开始,跑了7个月7个单位也没办妥。何荔枝来到沈阳市皇姑区公证处,得知办理房子过户需要提供老伴的死亡证明、老伴父母的死亡证明、单位职工登记表、结婚证原件、子女放弃继承房产等相关材料。
经媒体曝光后,相关部门“特事特办”,近日终于拿到了死亡证明。
派出所民警:身份证号给抄窜了。
家住郑州郑密路珠江小区75岁的老人马效良,他的老伴去世后,家有两套房,其养子马州瞒着健在的父亲给父亲开了“死亡证明”并办了公证书,把两套房全卖了,11月8日老人从房管局获悉后当场晕倒。
她明明还是个大活人,却被下了《埋葬费通知单》。
曾姑梅的哥哥:知道这个事以后呢我们就上书到新盈农场党委还有西联,都今天为止我们都没有收到回音。新盈农场场长王志克表示,农场根据调查结果,制定下一步处理意见,对于曾姑梅的社保缴纳问题,还需社保部门最终拍板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