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 新京报记者晚间获悉,备受关注的内蒙呼格吉勒图案有了新消息,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确定本案再审将不公开审理,“关键证人”赵志红也不会出现在再审中。
今晚8时,呼格吉勒图母亲尚爱云告诉新京报记者,今日下午内蒙古高院通知他们前往。办案法官介绍,经法院合议,呼格案再审将采用书面审理的方式,维持先前作出的不公开审理决定。11月20日,内蒙古高院向呼格吉勒图家属送达再审通知书,呼格家属及其代理律师不满再审不公开审理,要求法院公开审理此案。
法官介绍了作出不公开审理决定的具体法律条款。尚爱云介绍说,“大意是我的儿子不在了、保护当年命案受害人隐私等原因。”据该法官介绍:女受害人年岁已高的母亲至今不知道女儿被害,18年来家人一直在隐瞒。
除要求公开审理,此前,尚爱云及其代理律师还曾要求本案的“关键证人”赵志红出庭、以及调看赵志红案卷。对此几项要求,内蒙古高院均不支持。
这名法官表示,此案影响很大,请家属相信法院“会对法律负责任,做出公平公正的判决”,尚爱云转述说。
内蒙古高院要求,家属及其代理律师在12月8日前提交辩护意见,这意味着本案宣判最早在8日之后。尚爱云介绍,她的代理律师会为呼格吉勒图作无罪辩护。
1996年4月9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发生一起命案,18岁的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凶手执行死刑(“4·09案”,又称呼格案)。9年后,身负多起命案的赵志红落网,自称他是呼格案凶手。由此,呼格吉勒图的父母走上上访之路,呼吁再审。(记者 谷岳飞)
#新闻发布#2015年4月30日9时,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赵志红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上诉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驳回赵志红的上诉,维持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1月26日作出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
赵志红案二审宣判,驳回赵志红的上诉,维持死刑判决。
内蒙古高院今天上午将对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赵志红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盗窃罪一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一审审理查明:自1996年4月至2005年7月间,被告人赵志红在内蒙古呼和浩特、乌兰察布两地连续实施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犯罪共计21起。
赵志红在最后陈述阶段依然强调“立功表现”。
内蒙古高院今天上午将对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赵志红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盗窃罪一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一审审理查明:自1996年4月至2005年7月间,被告人赵志红在内蒙古呼和浩特、乌兰察布两地连续实施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犯罪共计21起。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北疆法声”今日发布消息称,15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赵志红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盗窃罪(上诉)一案的开庭审理工作顺利结束。
赵志红的辩护律师、内蒙古伊敏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瑞军介绍,21起案件的事实部分全部在昨日审理完毕,今天将进行法庭辩论。赵志红的辩护律师谢飞及张瑞军,提出一审认定的这三起抢劫、盗窃事实均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
备受舆论关注的内蒙古“4·9女尸案”(即“呼格吉勒图冤案”)真凶赵志红系列抢劫、杀人案昨天上午在内蒙古高级法院刑事审判庭二审开庭。赵志红的坦白情节不适用于除“4·9女尸案”以外的其他案件,对于他的最终量刑,法院、检察院需要综合考虑、衡量。
呼格吉勒图冤案昨天上午在内蒙古高级法院刑事审判庭二审开庭。
备受舆论关注的内蒙古“4·9女尸案”(即“呼格吉勒图冤案”)真凶赵志红系列抢劫、杀人案昨天上午在内蒙古高级法院刑事审判庭二审开庭。赵志红的坦白情节不适用于除“4·9女尸案”以外的其他案件,对于他的最终量刑,法院、检察院需要综合考虑、衡量。
14日上午,“呼格案”真凶赵志红二审在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开审理其涉及的3起抢劫、盗窃犯罪事实部分,杀人强奸罪部分将依法不公开审理。二审虽对赵志红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及抢劫罪不公开审理,但备受公众关注的“4·9”女尸案(即呼格吉勒图冤案),赵志红始终供认该起事实。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今日将依法开庭审理原审被告人赵志红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上诉)一案。赵志红一审被呼和浩特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法院认定其系“4·9”女尸案(即呼格吉勒图冤案)真凶。
赵志红一审被呼和浩特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今日将依法开庭审理原审被告人赵志红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上诉)一案。赵志红一审被呼和浩特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法院认定其系“4·9”女尸案(即呼格吉勒图冤案)真凶。
以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罪并罚,对赵志红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