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一包工头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被依法拘留后,其妻子竟当着执行法官的面甩出一捆冥币和一捆黄纸给申请人,作为赔偿金。最终在法律的威慑下,包工头支付了全部赔偿款,近日,宿松县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雇工受伤判赔1.8万
今年46岁的齐成富是宿松人,长年在宿松县城从事模板工程。 2008年,他承包了齐某某自建房的模板工程,并雇请齐凤华等人施工。 2008年6月19日17时许,齐凤华站在三楼墙上安装模板时,因窗梁突然断裂,致齐凤华摔落受伤,经治疗共花费5万余元。
后齐凤华向宿松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人齐成富和齐某某赔偿。经审理,法院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齐成富赔偿齐凤华经济损失人民币18122.60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有履行能力却不给钱
判决生效后,齐成富未按判决履行义务,齐凤华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2010年8月13日,宿松县人民法院向齐成富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齐成富按期履行给付义务。
履行期限届满后,齐成富依然分文未付。执行员又多次与齐成富沟通,并到所在乡村请乡村干部做齐成富思想工作,但齐成富均置之不理,依旧拒绝执行。
鉴于齐成富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判决,2011年1日12日,宿松县人民法院对其司法拘留十五日。
不仅赔了钱还获刑
齐成富被拘后,其妻子何金枝表示愿意支付执行款,但希望在拘留所见到丈夫后再兑付。法院将申请人和何金枝一起带到拘留所,做好执行笔录,叫双方签字兑付赔偿款。突然,何金枝从一个红色塑料袋中拿出一捆冥币和一捆黄纸丢给申请人齐凤华,并对申请人进行辱骂。现场执行法官连忙制止,并将何金枝带到法院,对她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何金枝承认了错误并写下了悔过书。
拘留期满后,齐成富仍不履行赔偿义务,宿松县人民法院遂以齐成富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终于,在法律的威慑下,齐成富于2013年3月5日支付给齐凤华全部赔偿款。该刑事案件经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今年7月25日,宿松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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