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少年找工作被掳做苦工 每日劳作十六小时

2014-05-08 08:47 来源:新快报

  三名贪玩的少年,先后被带到神秘的出租屋,从此成为只能吃饭干活的黑劳工,没有收入、没有家人、没有自由……去年10月,三名少年被警方成功解救,这个强迫未成年人从事劳动的手表组装作坊浮出水面,“黑作坊”老板及其他人员被抓获归案。昨日,越秀区法院一审判定,该案三名被告人均构成强迫劳动罪,主犯范勇因情节严重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

  构成强迫劳动罪,情节严重

  ■庭审

  经查明,现年25岁的范勇和现年27岁的李娟是一对夫妻,二人均来自河南农村,租用越秀区王圣堂大街某房做手表加工及住宿场所。2013年4月至10月间,二人以招工为名,先后从中介处招来小钟、小苏、小周三名未成年被害人,强迫三人组装手表,并把出租屋的门锁上禁止他们外出。

  在被拘禁的期间,范勇不时殴打小钟和小周,李娟则时常语言威胁三名少年,罗强于2013年5月入职后协助看管三名少年。三个月后,丁某(因未成年另案处理)入职后协助看管和殴打被害人。2013年10月20日,经被害人报警,公安人员到场将范勇等4人抓获归案。

  后经法医鉴定,小钟和小周的头枕部、颈部、臂部受伤,损伤程度属轻微伤。

  法院审理认为,三被告人以暴力、胁迫和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未成年人劳动,其行为均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共同构成强迫劳动罪,情节严重。综合各种情况,最终判处范勇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判处李娟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千元;判处罗强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千元。

  昨日宣判后,李娟和罗强均表示不上诉,范勇则表示要考虑再决定是否上诉。

  强迫未成年人劳动必须重判

  ■释法

  该案的审判长在宣判后向被告释法: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构成强迫劳动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话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强迫未成年人进行劳动,无论时间长短、人数多少、年龄大小,只要有未成年人,便构成情节严重。

  因此,对范勇要在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之间量刑。

  但鉴于其只是限制少年外出,而少年被虐的程度不算高:虽有打骂但伤势不算特别严重,且少年们从事的是组装手表等非高强度劳动等,又鉴于其对于13岁的少年小苏从未有殴打行为等,因此情节又属较轻,遂予以轻判。

  被困在逼仄的握手楼内 每日劳作十五六个小时

  ■回忆

  少年们的噩梦:

  据公安机关调查,三名被害少年都是从外地来广州的。三名少年中,最为年长的是小钟,为16岁,也是被强迫劳动时间最长的。其间,小钟曾尝试过偷跑,但又被抓回来,惨遭毒打,此后不敢再想逃跑的事了。年纪最小的是小苏,才刚满13岁,不过他也因为年纪小而逃过一劫:除了经常挨骂,并没有被打过。而15岁的小周最为幸运:他才工作了十几天,三人就获得机会报警,成功逃出了黑工厂。

  201房,是这群少年的噩梦。这个两房一厅的套房,所有房间都装了防盗铁窗,老板夫妻住一个房间,三名少年住另一间房,客厅里摆着三张桌子,上面堆满了零件,这是少年们的工作间。因为楼距太密,阳光根本进不来,即使常年开着白炽灯,客厅仍显得暗沉沉。

  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少年们每天要工作十五六个小时,有时候还要赶通宵。

  16岁的小钟:

  偷跑一次后再也不敢跑了

  2013年春节后,时年16岁的小钟来到广州。小钟是四川人,此前和父亲在苏州一家制衣厂打工。春节前后小钟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在广州的女孩,便执意一个人来广州。

  怀揣着仅有的几百元钱,流浪了十多天都还没找到落脚的地方。走投无路之下,小钟来到广州市救助站求助。在救助站附近,有一名男子称可以介绍他去做手表装配,月薪800元,他一听不错,便跟了去。

  小钟被那个男子带着坐车到火车站附近,穿过喧哗不断的批发市场,拐入王圣堂大街狭窄的小巷。看着眼前逼仄的握手楼和密密麻麻的电线,小钟感觉不妙。

  “我要去找哥哥拿钱买衣服。”见到范勇夫妻后,小钟谎称一句想要脱身,但上一秒还好声好气的范勇突然就冲上来,掐着他的脖子威胁道,“在这里好好干,不然就弄死你!”小钟很害怕,只得留下。

  被囚禁的第一天,小钟就工作了12个小时。一旦他没有完成当日的工作量,或者哪个环节没做好,轻则是老板娘李娟的呵斥,更多是被范勇揍,“几乎每天都挨打”。

  范勇从不让他到外面去,也不让他打电话回家。2013年7月,小钟趁范勇开门运货时偷跑了出去,在王圣堂牌坊对面被罗强抓住了,拖了回来。后来范勇将他关进房里用棍子一顿痛打,还用刀刺他的左手臂,留下了两道伤痕;不仅如此,范勇还用钳子打过他的头部,留下了两个疤。

  此后,小钟再也不敢偷跑了,“附近一带他(范勇)很熟,认识很多人,向他们求助是没有用的。被发现会被打得很惨”。

  13岁的小苏:

  亲见老板打人不敢提离开

  时年13岁的小苏是第二个来到的少年。2013年8月,一名男子将他介绍过来,当时说好每月工资1200元,但老板范勇从未发过工资给他。

  小苏亲眼见到,小钟曾向老板范勇提出要走,不想做了,被狠狠打了一顿,鼻子都被打出血了。小苏很害怕,也不敢提出离开的想法。好在老板从没有打过他,倒是老板娘李娟经常威胁,“如果干不好就不给你们吃饭!”

  15岁的小周:

  做得慢或不够好便会挨打

  2013年10月6日,第三名少年小周到了。时年15岁的他,是在中华广场附近玩耍时,被一名中年妇女介绍过来的。当时这名女子称每天工作10小时,一个月有1300元的收入。

  小周一来便立刻投入工作。次日中午,可能是手表没做好,小周被一顿拳打脚踢,身上疼得睡不好觉。其后,只要感觉他做得慢或做得不够称心,小周便会挨打。

  捡到手机颤抖报警自救

  10月20日,三名少年意外发现屋内房间床上有一部手机,可能是打手丁某忘记带出门的!当时,整个屋子只剩下三个少年,三个少年围着这部手机,谁都着急想拨通报警电话,但都不敢拿起手机。

  僵持犹豫了近4个小时。

  早晨6时许,打牌输光了钱的范勇夫妻先后回来,入房睡觉。此时不打更待何时?小钟战战兢兢拿起手机,拨通110。

  下午2时左右,紧锁的房门终于被打开,警察成功将三人救出。

责编:李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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