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外勾结骗逃过路费 7人被批捕
利用高速公路自动通道(ETC)收费系统的漏洞,犯罪嫌疑人丁某永与高速公路收费站离职员工钟某、向某纠集同伙,勾结多名长途重型货车司机,帮助其骗逃通行费高达千万元。4月28日,广东省首宗采用新手法骗逃高速公路通行费案件的7名犯罪嫌疑人被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批捕,其中6人涉嫌诈骗罪,1人涉嫌窝藏罪。
集装箱货车一次骗逃费逾300元
今年1月7日,广东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向警方报案称,发现很多5型集装箱货车从顺德收费站驶入高速公路开往深圳,到盐排高速公路的横岗出口或者西坑出口附近,非法购买最近入口刷卡的电子标签及粤通卡后驶出。这样,全程140多公里的高速公路正常收费近400元,而实际仅收到20多元费用,公司蒙受了巨大经济损失。
原来,曾是高速公路收费站员工的钟某在工作中得知高速公路自动通道收费系统存在漏洞,即高速公路E T C通道的感应器可以同时或在短时间内感知多个粤通卡电子标签的车载信息。钟某离职后,与丁某永琢磨出一个快速赚钱的“门道”。从2013年7月起,他们陆续购买了多个通行费最贵的重型货车、大集装箱车的电子标签,用假身份证办理了15张粤通卡,在盐排高速公路加油站向过往的大货车司机派发写着手机号码的小纸条,告诉他们只要花上150元到200元钱,使用他们提供的电子标签和粤通卡驶出高速公路,就能省下不少通行费。
能省钱跑高速,令不少长途车司机为之动心,他们从江门、顺德、佛山等外地高速公路开往深圳时,先打电话“预约”买卡并告知预定的出口。丁某永和钟某则根据预约的情况,携带相应数量的电子标签和粤通卡,开着租来的小轿车,从距离货车司机预定出口最近的入口处驶入高速公路,并通过自动车道,使车载的多个插入粤通卡的电子标签写入入场信息,造成“货车从该入口驶入高速公路”的假象。
随后,丁某永和钟某联系货车司机将这些电子标签和粤通卡在预定出口附近的辅道上见面交易。货车司机交付现金后,按照王某涛的指示携带电子标签和粤通卡从自动通道或者人工通道驶出高速公路,在出口匝道附近将该设备交还给丁某永等人,以此方式循环作案。
“内鬼”放水通风报信
犯罪嫌疑人钟某曾在高速公路的横岗、西坑两处收费站担任过五年的收费员,2013年1月才辞职,正是他发现了自动通道的技术漏洞并用于逃费。而该团伙的另一名成员向某先后在盐排、沿江高速公路工作六年,2014年2月他辞职后寻找钟某“加盟”,并告诉他们新开通的沿江高速公路上也有“市场需求”。在丁某永的安排下,向某驾驶租来的小轿车,带着5型车的电子标签开始在沿江高速公路循环作案。
高速公路自动通道有一个特殊设置:如果同一个电子标签和粤通卡每天多次驶入驶出同一收费站站点,该电子标签和粤通卡会被列入异常名单进行稽查。为避免进入“黑名单”,丁某永和钟某找到西坑收费站的收费班长瞿某林帮忙,许诺给对方每天400元的“烟钱”,要求他在当班期间不要拦停这些向他们购买电子标签和粤通卡逃费的大货车,而瞿某林又勾结了收费员吴某城,对这些大货车予以放行。仅一个多月,瞿某林和吴某城就收受好处费4000元。
3月份,瞿某林和林某超先后电话告知钟某,说公安机关正在查逃费的事情,让他们不要再做了。3月21日,丁某永、钟某、向某来到梧桐山,将假车牌、电子标签、粤通卡等作案工具埋藏起来。当晚至3月23日,涉案人员相继落网,瞿某林投案自首。
短短两月高速路损失1200余万
警方初步认定犯罪团伙最少作案次数为340次,以盐排高速每次卖卡最低所得150元、沿江高速每次卖卡最低所得120元计算,在扣除实缴通行费金额后,该犯罪团伙最低违法所得为41629元。
案发后,警方还查获了多名逃费的司机。一名驾驶牵引车的司机供述其先后买卡40多次,骗逃通行费7000余元。按照刑法规定,这些司机如果骗逃通行费超过5000元,亦涉嫌诈骗罪。而涉案公司查询发现仅2013年10月至12月短短两个月期间,公司就损失通行费1200余万元,其损失金额远远超出犯罪嫌疑人的违法所得。
采写:南都记者刘晓燕通讯员孟广军
揭秘骗逃过路费
●购买重型货车电子标签,用假身份证办理粤通卡———●打电话“预约”货车司机买卡并告知预定出口———●携带电子标签和粤通卡,从预定出口最近的入口处驶入高速公路,写入入场信息———●联系货车司机在预定出口附近辅道交易———●货车司机刷卡,骗逃高速路通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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