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党某与妻子发生矛盾后,本想打电话找朋友前来调解,但因住处信号差,多次拨打电话均无法与朋友取得联系。党某向电信客服反映完信号不好情况后,问题未能及时得到解决。气愤的党某竟驾车带煤气罐到电信营业厅,以要求解决信号问题为由欲炸营业厅。密云法院昨日通报,党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公诉机关指控称,党某因手机信号问题未得到解决,于2013年11月26日9时许,驾车携带煤气罐、打火机等危险物品到密云县云光灯岗附近的中国电信营业厅内,欲引爆煤气罐,后被到场的民警制止。法院经审理认为,党某以引爆煤气罐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党某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自愿认罪,故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3年。(记者 曹晶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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