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职业的碰瓷团伙,七男一女。他们从广东出发,经厦门、福州、杭州、台州、温州等地,一路作案17次,诈骗所得21万多元。
昨天,温州市鹿城区法院审理了这起团伙诈骗案。
谢某和郑某是朋友,被团伙中成员称为“老板”。他们都是27岁,初中文化,来自广东佛冈,都曾因敲诈勒索被判过刑。
去年3月上旬,两人从广东出发,一路从网吧招募了多人。两人各自组成一个团队,进行碰瓷诈骗。
两人让团伙中最年轻的阙某(15岁)、卢某(19岁)扮演伤员,为求逼真,在碰瓷作案前,还用铁棒将两名少年的手臂打成骨折。
直到被抓,年轻的卢某对自己所做的事仍一头雾水。“他们跟我说,要在我身上弄点伤,然后就可以赚钱。”卢某说,去年4月的一个晚上,“老板”带着自己去宵夜,当时喝了很多酒,迷迷糊糊的,等酒醒,发现自己的手已经断了。
为此,谢某和郑某还被控故意伤害罪。
去年4月15日下午1点,郑某驾着一辆商务车,行至温州市瓯海区蛟凤北路17号附近,逼迫一辆三轮货车变道。在变道过程中,由一名团伙成员骑着自行车,后座带着早已受伤的卢某,故意撞向三轮货车。随后,又有其他成员扮演伤者的家属和目击者,将卢某送到医院检查,果然受伤。其后,由郑某扮演警察,与三轮车司机通电话,称“现场已经移动,建议私了”。
一场逼真的戏码演下来,三轮车司机由不得不信,只得掏出20000元作为“赔偿”。
之后,该团伙用同伴的手法进行诈骗时被识破,当事人报警。去年4月18日,团伙被温州警方抓获。
本案法院将择期宣判。
(通讯员 鹿轩 记者 苗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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