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花25万给情人买房 妻子离婚追讨遭否认

2014-01-03 08:35 来源:现代金报

  慈溪人阿强本是个有家室的男子,为了与情人相好并与其结婚,二话没说就给对方25万元用于买房。

  如今,阿强自己的婚离了,发妻要求归还婚姻存续期间的这25万元,阿强情人非但不承认拿了这笔钱,还否认两人的情人关系,更不愿与其结婚。如果这钱也拿不回来,这样的结局,对于阿强来说真可谓是“鸡飞蛋打”。昨天,三个人因此闹上法院。

  男子瞒妻子为情人付25万房款

  阿强做废塑料生意,2009年,认识了在浒山看服装店的女子阿莎。

  阿莎是个年轻的离婚女人,有几分姿色。两人相识后很快发展成为情人关系。

  同年6月,阿莎跟阿强说自己想买套房子,已经看中了,价格是29万余元,不过自己只有4万元积蓄。阿强一听,立即同意出这笔钱。“当时,她拿出离婚证给我看,我以为她是要跟我结婚,那么为她买套房子也可以。”阿强说。

  其实那时候阿强自己也没多少积蓄,20多万元也不是一笔小数目,一时拿不出,他就瞒着妻子向一老板借了25万元,名义是“做塑料生意”。

  阿强将25万元通过银行汇入卖房者账户,房子买下了。但阿莎没有要和他结婚的意思,且房产的名字也只写了阿莎。

  借款日期将到,阿强跟妻子阿霞说,做塑料生意借了25万元,现在一起去还掉。阿霞是个家庭主妇,不管丈夫生意上的事情,听丈夫这么说,就和他一起去还了。

  不久,阿霞发现丈夫与阿莎往来频繁,认为他们有不正当关系,阿强承认了。去年11月,因“阿强对婚姻不忠,与阿莎有染”,阿霞与丈夫解除婚姻关系。

  随后,阿霞得知阿强的25万元不是拿去做生意的,而是给阿莎买了房,非常气愤,将两人告上法院。阿霞认为阿强、阿莎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确认阿强赠与阿莎的25万元购房款行为无效,并要求返还。

  现在妻子离婚情人当场反目

  “25万元是阿强出资,当时婚姻关系还在,没有经过阿霞的同意而处置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上侵害了阿霞的权益,应当予以返还。”庭上,阿霞代理人诉称。

  “离婚之前的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阿强同意阿霞代理人的说法。

  “这25万元,20万是你还我的欠款,5万元是向你借的,后来已还清。”庭上,阿莎坚持称这些钱是之前她借给阿强的借款。

  “从来没有向她借过钱,都是她从我这里拿的。”阿强一听阿莎的话,立即反驳。

  “20万元分三次借给他的,一次6万,两次7万,后来向阿强借了5万元,出了一张借条。”阿莎针锋相对,“刚做生意认识,谁会这么好心,马上给25万元。”

  “根本瞎讲!借条呢?”听到阿莎这样辩解,阿强也变得异常气愤,觉得眼前这个女人存心欺骗自己,而自己却为了她不仅拿出25万元,还与发妻离了婚。

  “如果说谎,出门就被车撞死。”为了证明自己清白,阿莎甚至发毒誓,坚称借条按照传统民间规矩,钱还清的时候已经撕毁了。

  法官敲响法槌,制止了双方的争执:“肯定有一方在说谎,甚至双方都在说谎。”

  25万元是赠与还是借贷,成为法庭争议的焦点。此外,阿莎也否认与阿强的情人关系,称只是一般塑料生意上的合作关系。而阿强表示,他与阿莎既有情人关系也有生意合作关系。阿霞为证实自己说法,当庭提交了一份录音资料,以证实阿莎与阿强的情人关系。不过当天法庭未当庭播放,暂未作出认定。

  昨天的庭审未当庭宣判,阿莎也不同意调解,法院将择期再判。(通讯员 宣竹 张熠 记者 华微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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