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两名厨师深夜无聊闲逛时,遇到附近某高校女生路过。于是,二人将女生劫持到北大东门外的树丛中实施了轮奸。
近日,两名厨师因强奸罪,分别被北京一中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9年。
手段
一人施暴一人打伞
北京某高校的学生小美(化名)称, 2012年6月25日凌晨,她准备到北大畅春园找同学玩。刚走到北大东门,就碰上两名骑电动车的男子。对方将她拦下后问“你干嘛去”,她回答“看球赛”。之后,其中一名男子就凑上来,搂着她的脖子低声道“要喊我就弄死你”,说着就将她拽到了北大东门外的树丛中。
小美称,一开始,她以为对方就是要钱,还哀求说“要钱我可以给你”。但对方说什么也不听,一个对其施暴,另一个还帮同伙撑伞。事后,两名男子还威胁她“不许睁开眼、三分钟后再走”。
两名男子离开现场后,小美向海淀警方报警。
交代
原本想找卖淫女
案发之后,北京大学餐饮中心餐厅经理,根据警方提供的监控录像里两人的走路姿势,证实强暴小美的两名男子正是该餐厅的两名厨师郑某和刘某。
警方查实,23岁的郑某和22岁的刘某,都是河北固安人。
2012年6月26日,郑某和刘某被海淀警方控制。
二人到案后供述,2012年6月24日晚上,他们俩在宿舍上网。郑某觉得饿了提议出去吃饭,之后又提议“找个卖淫的小姐玩玩”。
两人一拍即合,郑某骑着电动自行车带刘某去北大校外的饭馆吃饭。吃完饭,两人回到北大。过了一会,觉得无聊,郑某又提议“出去转转”,决定“看看有没有单独走的女的”。
证据显示,2012年6月25日凌晨2点多,郑某驾驶电动车带着刘某再次出门,在北大校园里转了一圈后从北大东门出了校门。在东南门外的天桥下,郑某看见被害人小美在路边行走。
刘某供述,当时,郑某说“那儿有个妞”,并把对方截了下来,挟持到北大东门外的小树丛进行强暴。
刘某承认自己看到了郑某的强奸过程,还听到郑某说“不许喊疼”。
当时天上下起了雨,郑某强奸时,刘某还走过去帮他打着伞。之后,刘某也试图强奸,但因身体原因未遂。
判决:
不构成轮奸被驳回
刘某的辩护律师介绍,刘某是家中独子,案发前一直表现良好,曾表示案发前并没有跟郑某预谋强奸,只是实在无聊想去街上转转,一时冲动犯下此罪。
一审期间,律师曾提出,刘某因为身体原因强奸未遂,因此本案不能定性为轮奸。
海淀法院一审时认定,郑某和刘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考虑到轮奸情节及刘某犯罪未遂,一审以强奸罪判处郑某有期徒刑11年,刘某有期徒刑9年。
刘某认为自己不构成轮奸罪,以量刑过重提出上诉。
近日,一中院认为刘某上诉理由不能成立,维持了原判。(记者张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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