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恋一年多,女友张某突然提出分手,张某还答应给予“失恋男”任某一万元经济补偿。然而,“失恋男”伙同自己的“铁哥们”任某某、苗某一起前往张某处取钱时,两名“铁哥们”在酒精作用下不顾他人劝阻,数次毒打张某,最终导致张某死亡。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苗某、任某某有期徒刑15年和有期徒刑3年。同时,经法院调解,苗某、任某某及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任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某父母各项经济损失227000元。
据了解,今年4月的一天,和任某恋爱一年多的女子张某突然提出要和任某分手。张某对任某说,两人在谈对象时她花了任某不少钱,想给任某一定的经济补偿。双方最后约定,张某给任某1万元作为补偿。
4月14日上午,已提前给张某打电话说要到临泽取钱的任某,同朋友任某某和苗某等人开车前往临泽。中午12时许,赶到临泽的任某等人在苗某朋友的盛情款待下,在一农家乐吃饭喝酒。下午4时许,喝多了酒的几人前往临泽一奶牛养殖场找到张某,任某某就1万元补偿款退还的时间和张某谈论时,苗某冲上去将张某推倒在地,对其拳打脚踢,酒醉中的任某赶忙上前阻拦。苗某却不肯罢休,不顾劝阻,数次上前在张某的身上乱踏乱踢。张某的同事看到这种情况,连忙跑上前去阻拦,苗某还一度想扑过去要打劝阻的人。
张某同事见劝阻不了,遂打电话报了警,报警后发现任某抱着张某,而苗某还在用脚踢张某和任某。任某某也一边骂任某一边将任某和张某踢了几脚,之后,他们又将二人抬上车离开了养殖场。
警方随后在甘州区三闸镇二闸村任某的家中找到了不省人事的张某,张某随后被送往医院救治。4月15日,任某某被民警抓获归案,苗某也在亲属的陪同下投案自首。4月29日,19岁的张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苗某、任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共同犯罪中,苗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任某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依法减轻处罚。案发后,苗某在亲属的陪同下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依法从轻处罚。其亲属与任某某的亲属共同代为赔偿了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 (通讯员李录 凌庆玲 记者曹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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