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脚妹躲非礼摔成腰椎骨折 赢官司后公司赖账

2013-11-28 14:00 来源: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足疗店打工妹朱某遭遇一男顾客非礼,躲避时被踢倒摔成腰椎骨折,花去医疗费用近万元。该顾客拿出3500元后“翻脸不认账”,足疗店老板则认为这是朱某与客户之间的纠纷,不肯支付相关费用。几番维权无果的朱某一度想轻生……楚天公益律师团向她伸援手,洪山区的法官依法为她维权。

  前日,执行法官将20441元赔款转交到朱某手上,令朱某喜极而泣。

  遭遇“不规矩”顾客

  洗脚妹腰部摔成骨折

  朱某介绍,2012年4月,她经人介绍应聘到位于洪山区雄楚大街的一家休闲娱乐公司,从事足疗保健技师。同年7月17日晚9时许,她在推拿时,男顾客手“不太老实”,她试图避开时,该男子倒在按摩床上,猛地踢其前胸,致其摔倒在地。她当时觉得腰部剧痛,大喊救命。服务员赶来将其送至医院,经拍片检查,腰3、4椎体横突骨折。

  “刚开始几天,公司李经理帮我熬汤做稀饭吃,还派专人陪护,找来该顾客支付了3500元赔款,还将我送回老家养伤……”朱某说,当时曾以为此事已快了结,但情况很快有了变化,医生称其骨头卡在肌肉内,若不及时治疗将来有可能瘫痪,需要治疗费用7000余元。

  她只好向当事顾客及足疗店索要后期治疗费。

  2012年12月,朱某报警,伤情鉴定为轻伤,但当事男顾客否认踢伤朱某;找到经理李某时,李某声称公司没有她这个员工。原来,朱某刚到公司上班时,公司给她起了个化名,病历上写的也是化名。派出所调解未果。

  朱某又先后找到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协助维权,都没有结果。这期间,朱某的丈夫手部因意外致残。“我几度想到轻生,但想起3岁的儿子,又狠不下这颗心……”谈到此,朱某伤心落泪。

  律师团仗义出手

  打工妹赢了索赔官司

  今年3月24日,本报和武汉市司法局、武汉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共同组建的楚天公益律师团举行首场活动。朱某无意间看到消息,拨通了本报热线求助。公益律师团的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肖东升律师仗义出手,决定免费帮其打官司。

  此后,肖东升律师和助手刘念律师四方奔走,到工商局调取公司资料,到医院核对材料,找证人作证等。4月24日,朱某状告其公司雇佣受伤一案正式在洪山区法院立案。经过两次开庭,7月5日,该院作出判决,认为被告应当对朱某在从事雇佣活动过程中遭受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朱某的总赔额为23940.64元,扣除案外人(即当事男顾客)已赔偿的3500元,被告公司应承担余额即赔偿朱某20440.64元。

  公司“换人赖账”

  法官律师联手相助

  朱某说,就在她拿着生效判决书找公司索赔时,却被告知公司已更换了经理及若干高层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也可能已更换。新任经理称,他不知道此事,但出于人道主义,愿意赔偿1万元了结此案。

  “公司营业面积约七八百平方米,三四百名员工,2万多元赔款怎么会拿不出来?”朱某很委屈。9月24日,她向洪山区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然而,因公司继续赖账,一个多月过去了,她仍未拿到赔款。

  困境之中,朱某再次拨通了记者电话,寻求帮助。11月5日,记者将朱某情况通报给洪山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该院执行局高度重视此案,已作出工作部署。

  11月6日,记者和公益团律师肖东升、刘念一行赶赴洪山区法院。执行法官潘律表示,该院已通过省高院查出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即便法定代表人变更了,公司也要依法赔偿。若继续赖账,法院可对其法定代表人进行司法拘留等处罚。11月14日,执行法官克服困难,依法划扣相关款项。

  前日上午10时30分,洪山区法院,在庄严的国徽下,执行法官潘律亲手将20441元转交给朱某。手捧着赔款,朱某喜极而泣。“当我绝望无助的时候,感受到了媒体、楚天公益律师团律师、法官对我这个普通人的关爱,让我感受到社会温暖,我要坚强地生活下去。”朱某说,拿到赔款后她会首先去治病,然后再重新找份工作,开始新的生活。

责编:李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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