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被警方制服。近日,杨某因绑架罪获刑5年。
因女友提出分手,22岁的杨某持刀将对方挟持,后被化装成工人的特警制服。
近日,丰台区法院以绑架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万元。
狙击手就位准备救人
杨某持刀绑架女友发生在今年1月10日。
当时的多位目击者称,当天10时许,在丰台东大街9号线地铁站附近,一男子与一女子发生冲突。“看样子双方认识,像是情侣关系”,那男子情绪很激动,并突然一手拿出一个约20厘米的刀抵住女子脖子,一手抱住女子,并将对方挟持到附近的房基大厦门口,多次高喊“爱情最重要”、“你别离开我”,并和赶到的警方僵持。其间,被劫持女子曾挣脱,右手被刀划破。
该男子即为杨某,被劫持的女子为张某。
据了解,民警赶到后,久劝不下,杨某情绪依然激动。此时,警方两组狙击手已在事发地周围就位,其中一狙击点距杨某所在地不到20米,但警方选择尽力劝说。
当时,大厦正在安装观光电梯。两名特警找到施工队负责人,换上工服、戴上安全帽,伪装成工人,利用一切机会靠近杨某。
一个多小时后,杨某情绪逐渐稳定,趁其注意力被分散,一名正在进行劝解的特警看到时机成熟,突然冲入。随后,几名民警一起将杨某推靠在墙上,顺势将女孩救出。
当天下午1点47分,“平安北京”微博通报,劫持嫌疑人和被劫持女子系网上结识,事发时手持尖刀抵住人质颈部。11点45分,特警将嫌疑人制服,安全解救人质。
疑犯多次称“无心犯法”
庭审中,杨某多次表示,他无心要犯法, “我只是想证明一些事情,想告诉她(指受害者张某),我特别爱她,以此希望能感动她,让她留在我身边”。他付出了全部,但换来的结果却是自己将失去自由。
法院认为,杨某不能正确处理感情纠纷,绑架他人作为人质,已构成绑架罪。鉴于杨某认罪态度较好,且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故可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记者张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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