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杀害丈夫分尸十多块 事后微笑和邻居打招呼

2013-11-06 08:13 来源:半岛晨报

  因婚姻家庭矛盾,金州新区女子赵红将丈夫杀害后,分尸十多块,藏进冰箱、床下,部分尸体被煮熟后分头抛弃。5天后,该女子走进派出所,向警方投案自首。日前,省高级法院复核,判处赵红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男子被杀遭分尸十多块

  直到昨日,金州新区峰景西海岸小区9号楼的一栋房屋仍然空着,已经一年多没有人进来过。

  而就在2012年3月13日,房屋男主人沈明突然和所有人失去了联络。“原本在前一天,我哥和朋友约好了第二天去办事儿,结果干打电话也无人接听,当时还觉得很意外。”死者弟弟沈庆说,除此以外,他哥的其他朋友也找不到沈明。在海城居住的姐姐也找不到弟弟沈明,就打给了弟媳赵红,赵红接电话说,沈明“这两天心情不好,出去旅游散心了”。

  沈明的一个堂弟也在金州,因为联系不上沈明,就找到他的家里,结果家里没人,找到沈明所开的服装厂,工人也说这两天没有看到老板。

  让沈家人感觉事情不妙的是,堂弟从沈明家的邻居处了解到,3月13日,他哥哥家传来打斗声,还传出男性“很无力的呻吟声”。莫非……沈家人有了一种不祥的预兆。

  3月17日,沈明的姐姐从海城赶到了大连。来之前,她给弟媳打了电话说要过来,等到了金州后,赵红打电话问到没到,要去车站接她。后者就撒了一个谎,说还在车上。其实,她手中有弟弟家的钥匙,她和几个人径直去了沈明的家里。“到家里仔细看了,也没看出异样,家里东西也很规整。甚至打开了冰箱,也没看出问题。 ”沈庆说。

  权衡再三,沈明的姐姐去了辖区的光明派出所报案,说她弟弟失踪了。“警方一问我哥哥的姓名,就说他被害了,凶手刚刚自首。 ”沈庆说。

  而令沈家人无法相信的是,凶手竟然是沈明的妻子赵红。沈庆第一感觉是“晴天霹雳”。

  更让人震惊的,赵红不仅杀害了丈夫,还将沈明分尸,内脏、上身等部位还被煮熟后抛弃。“被分割成十多块,都是在关节处分割的,伤口非常整齐,光手脚就被分割成四块。”沈庆说,尸检时,他在现场,目睹哥哥被分割成一块一块的尸首,他无法想象嫂子如何能下得了手。

  两人感情很好有一个12岁女儿

  据沈庆透露,事发时,他哥34岁,嫂子30岁,十多年前两人结婚,唯一的一个女儿都已经12岁了。“我哥是黑龙江人,嫂子是开发区的,后来我哥开了一个小的服装厂,小日子过得挺好的。 ”他说。

  对于哥哥为何被杀,沈家人都感觉莫名其妙,找不到原因。“如果就是因为有矛盾,就算我哥千不对万不对,实在过不下去了,大不了就离婚,不至于杀人分尸,这得有多大的仇恨啊? ”沈庆说,“嫂子和我家人感情很好,和我关系也很好。 ”

  在沈庆眼里,赵红是个性格外向开朗的人,无论对面坐的是谁,都能聊得很近乎。他还透露,嫂子虽然只有初中文化,但接触的人挺杂,以前卖过保险、做过直销,有时晚上会不回家,说在外面开会。

  他也承认,嫂子是个“目标远大”的人,“心里能装事,和外表看的不一样”。“他们俩很少拌嘴,如果在外面,都是我哥让着她。”沈庆说,发生这样的变故让他家里实在想不通,即使在哥哥被害前的那段时间,也没听哥哥说他们感情有啥问题。

  “我哥平时晚上6点下班后就回家,手机也在回家后便关机,很少出去应酬。 ”沈庆说,哥哥很节俭,平时买双鞋都不超过50块钱,家里的存折、银行卡都在嫂子手里。

  沈庆还曾向父母瞒着哥哥被害的事儿。“不敢告诉他们,怕承受不了。过段时间再说,两个人都发生车祸死了。 ”事发时,侄女只有12岁,要为孩子的未来着想,不会把两家人的关系弄得很僵。

  凶手事发后曾微笑和邻居打招呼

  据死者邻居昨日透露,自3月13日沈明家发出打斗的声音后,就格外注意他家的情况,一直到3月15日早上,才看到有人回来。“早上,当时赵红穿着睡衣出来,应是前一晚后半夜回来的,我是当晚十二点半睡的觉,没听出她家回来人。 ”

  一位邻居还说,3月15日,其在小区门口,早上打算买个煎饼果子时,还碰到赵红往外走,两人还笑着打了个招呼。

  3月17日,赵红自首后,警方到其家搜出了未被销毁的尸块。“胳膊、腿,都是一截一截的,被从屋里抬出来。 ”目击者说。

  事发后,沈庆还是发现了一些端倪。“事发后,嫂子到处借钱,说我哥病了,有的要借3000元,有的要借1万。”沈庆说,他哥在2011年用房子做了抵押贷款,共贷了40万元,当时只从银行里取了5万,事发后他到银行一查,里面只剩下4万多元,其余30万被提走了。“2011年,哥哥说挣了10多万元,有五六万对不上账,嫂子说花了,但也没说清花在什么地方。”沈庆说,哥哥被害后,嫂子将女儿转学了,将其送到姥姥家住。

  沈庆称,综上这些情况,他认为赵红杀人是有预谋的,并且规划好了后路,打算携款逃走。而在3月17日,他姐姐进入沈明家后,赵红以为事情败露,就投案自首了。

  邻居听到传来“我要杀了你”

  沈明住在金州新区峰景西海岸小区9号楼,这个房子是案发前三四年买下的,有80多平方米。

  记者从死者邻居处获悉,在3月13日的下午两点左右,沈家传来打架的声音。“听到屋里有女人在喊,‘我让你跑、我让你跑’,而后又传来男子很奇怪的呻吟声,很闷。 ”

  这位邻居分析,沈明家的洗手间在门口,应是沈明受袭击后,爬到了门口,准备出去求救,所以传出来赵红喊的“我让你跑、我让你跑”。

  据邻居透露,赵红自首后称是用尖刀将丈夫杀害,而后在洗手间内分尸,放开淋浴水龙头冲洗现场。“现场清理得非常干净,连一个头发丝都没有。 ”沈庆说。而邻居也表示,在当日下午两点到三点多,沈明家传出“哗哗”的放水声,“声音很大,在外面听得很清晰”。

  沈庆说,赵红自首后,向警方交代杀人分尸都是一人所为。“我哥能有150多斤,而赵红身高一米六多一点,体重也就100斤左右,能否有足够的力量分尸,而且分尸的切口非常整齐。 ”沈庆最初对此也有疑问。

  判决

  女子一审被判处死刑

  案发后,公安机关找到凶器铁管一根、菜刀两把、尖刀一把。 2012年3月17日,赵红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30日被逮捕。

  今年4月15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经审理查明,案发时,赵红30岁,被害人沈明34岁,两人案发前关系不睦。

  2012年3月13日14时许,赵红在其位于金州新区峰景西海岸小区9号楼的家中与丈夫沈明再次发生口角,赵红遂持铁管击打沈的头面部,并持尖刀捅刺丈夫胸部数刀,致沈明因心脏破裂大出血死亡。

  事后,赵红在其家中用刀将沈明尸体肢解,并将部分尸块蒸煮后放置于家中,将部分尸块抛弃在一家保健品店等处。 2012年3月17日12时许,赵红拨打110电话报警并向公安机关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

  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认定赵红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合理经济损失24600元。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赵红没有上诉、抗诉,本案附带民事部分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判决生效后,市中级法院依法将本案的刑事部分报送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辽宁宋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白清池被确认为赵红的法律援助律师,省高级法院复核时,赵红及其指定辩护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

  省高级法院认为,被告人赵红因婚姻家庭矛盾而持械采用暴力手段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致一人死亡,杀人后分尸、蒸煮并抛弃尸块,情节恶劣,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当判处死刑。鉴于本案系婚姻家庭矛盾所引发,且赵红有自首情节,故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日前,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核准此案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中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赵红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判决部分。

责编:刘睿
0
我要评论
用户名 注册新用户
密码 忘记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