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岁的黄石女孩小敏(化名),原本应该有一个天真烂漫的童年。可是,她却遭遇了人生巨大的不幸——性侵。而这个恶魔,却是一个年过半百的矿老板。记者昨悉,矿老板汪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7个月。
近年来,黄石性侵幼女案频发,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又该如何预防?
妈妈给女儿洗澡时发现内裤有异味
去年12月的一天下午,妈妈带小敏到澡堂洗澡时,发现其内裤有异味,觉得不对劲。小敏妈妈说,就在11月下旬,女儿的内裤就有异味,当时以为女儿吃东西上火了,没有在意。
在不断地追问下,小敏妈妈才知道,一个姓汪的人触碰了女儿的下体。
小敏妈妈将此事告诉丈夫后,丈夫随后质问了汪某。可汪某不承认,只是说,小敏有次摔倒了,他怕伤到那里了,才看了下,但没有摸。小敏爸爸随后报警。
报警后,汪某在公安机关承认了自己性侵小敏的事实。据了解,54岁的汪某是鄂州人,在黄石承包了一个矿,经常到小敏家的汽修店维修汽车。
凶手经常带小敏外出玩还给买零食
去年10月初的一天,汪某驾驶一辆皮卡车带小敏到黄石某公园游玩。期间,汪某将小敏抱到车上,在副驾驶座位处,对小敏实施了性侵。
小敏爸爸回忆,女儿曾告诉他自己下身疼,“女儿好几次都疼醒了”。他说,去年10月至11月期间,汪某经常在周末驾车带小敏出去玩,小敏每次回来都说自己下身疼。平时,汪某有事没事就到店里来,把小敏抱在腿上看电视,并给她买零食。
法院一审认为,汪某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应从重处罚,于是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7个月。
汪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黄石市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黄石5年发生4起性侵幼女案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自2008年以来,黄石能查询的性侵幼女案就有4起。
10月30日,黄石一男子因涉嫌强奸自己年幼的继女,下陆区法院不公开审理了此案。当天,受害女孩的母亲作为监护人,将继父起诉,附带民事诉讼向其索赔精神损害赔偿。
近日,铁山一名40多岁的熊姓男教师,因涉嫌猥亵该校一名五年级女生被警方拘留,令人惊讶的是,熊某竟然是思想品德课老师。
2011年3月18日,57岁的大冶还地桥镇某小学教师陈某,在上课时先后两次对年仅6岁的学前班女生刘某进行猥亵。同年11月,陈某因犯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2008年下半年,41岁的黄石男子张某以帮助找人为由,先后将9名不满14岁的幼女骗至偏僻处性侵,致多名女孩受伤。2009年11月,张某被法院判处死刑。
专家:
性侵幼女危害深性教育刻不容缓
黄石九曲桥心理工作室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郭汛林分析认为,女童性侵案频发,与一些男性变态的兽性心理有关,他们对成年女性不感兴趣了,于是对天真幼稚、毫无防范心理的幼女下手,以寻求新鲜刺激,而传统的伦理道德和现行法律已经阻止不了他们的这种性冲动。而这种变态男,是社会畸形发展的毒果。
郭汛林说,幼女一旦遭受性侵,心理上将受到重大伤害,可能一辈子都会有阴影。在她们成年后,在接触男性或者面对性行为时,会产生畏缩或恐惧心理,甚至连恋爱都不敢谈了。因为在她们内心已经建立起了一种心理防御机制,会下意识地去阻止其进行性行为。
郭汛林指出,为有效防范性侵发生,加强孩子的性教育刻不容缓。他说,目前很多家长和学校谈“性”色变,导致儿童性知识缺乏,在遭受性侵害时浑然不知。“只有孩子懂得基本的性知识,才能有效防范性侵害的发生。”
同时,郭汛林也提醒家长们,危险无处不在,家长一定要有防范意识,不能让自己的孩子尤其是幼女单独与别的男子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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