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日,萝岗区某户人家,年仅8岁的男童乐乐(化名)被自己的妈妈阿霞用一根红绳勒死。前日,萝岗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宗命案,因确定阿霞属于无法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法院经审理后决定:阿霞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必须接受强制医疗。据悉,这是今年1月1日起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萝岗区法院受理的第一起强制医疗案件。
勒死亲儿后自杀获救
据司法机关了解,7月1日早上,阿霞看起来并没有什么异样,想着家里打井水的工具不齐全,阿霞便到市场买回一根红绳备用。当天下午1时许,原本患有精神疾病的阿霞,毫无征兆地发病了。
“有人要害我们全家,有人要杀我们!”当时陷入被逼害妄想中的阿霞,将客厅大门反锁,并冒出了要和儿子同归于尽的念头。她拿出红绳追着儿子满屋子跑,年仅8岁的乐乐拼命躲藏哭喊,然而他未能逃出。根据法医鉴定,乐乐被阿霞用红绳勒脖窒息身亡。
之后,阿霞将乐乐的尸体放到伯母家门口,但她仍沉浸在被害妄想中不能自拔。据多名亲属证实,她事后多次打电话给妈妈、老公、弟弟和小叔,亲属们称阿霞反复喊“有人要害我们,你们都注意点”。
挂了电话后,阿霞回到家中找出老公徐某的剃须刀片企图割脉自杀,但未流血,随后又服下了一个月剂量的抗精神病类药品,之后昏迷不醒。家属赶到后,阿霞被送往医院抢救,后脱离生命危险。
当庭否认有精神病求判死
前日庭审中,当提到乐乐时,被告人阿霞多次落泪。当审判长询问她有何意见和需求时,她反复诉称:“我没有精神病,我不要强制医疗。我应该判死刑,我要死。”面对此情此景,庭审现场弥漫着一种凝重气氛,经办法官称闻之亦深表同情。
萝岗区法官最终认为,由于在事实上阿霞已经实施了暴力行为,且有继续危害他人及自杀的可能性,加之家中已经无人能看管,其自身在确诊为患有精神病的情况下,并没有按时吃药治病的主动意愿。鉴于这些条件,法庭最终决定阿霞可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必须接受强制医疗。
悲剧家庭
多名家人有精神病史
据经办法官了解,阿霞及其家人中多人都有精神病史。4年前,阿霞因为目睹了自己患有精神病的弟弟在天桥上自杀一幕,精神大受打击,自己的病情也开始反复,常出现被人迫害幻想的症状。而阿霞的母亲也被证实是一名精神病人。据亲人介绍,阿霞在案发前,曾两度到医院接受治疗,今年以来病情一直较为平稳,但自今年5月开始因为儿子身体不好,阿霞的情绪开始出现波动。
法官说法
强制医疗从行政决定上升为司法决定
此案的经办法官建议,“强制医疗”仅是对精神病人进行的特殊程序处理,是一种事后处置方式。在事前预防上,如果有专门的机构给予精神病患者及其家庭多一点爱护和关怀,增加心理疏导,落实日常监管和控制措施,才是避免悲剧的有效途径。
法官同时介绍,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刑事诉讼法》,从根本上将强制医疗规范化,改变了过去由相关行政机关即可作出强制医疗的程序,明确规定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精神病人,应先由公安机关提交强制医疗意见书,检察机关提出申请,最后由法院做出是否强制医疗的决定。由此,强制医疗从行政决定上升为司法决定,充分尊重和保障了人权,有效防范了人为的“被精神病”现象的发生。(南都记者 吴笋林 通讯员 余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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