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空姐多次流产致残 状告60后男友索赔败诉

2013-08-17 10:37 来源:人民网

  80后空姐多次流产致残

  80后空姐多次流产致残

  人民网北京8月16日电 据广东当地媒体报道,一位60后企业老板阿明和80后空姐小玲2005年相识坠入爱河,并在广州同居。同居后,女方小玲多次做药流,并被鉴定为八级伤残,日后很难再怀孕。事情发生后,同居男友阿明不肯付1万多元的医药费并对其提出分手。无奈之下,小玲将其告上法庭并要求赔偿精神损害10万元。对此,阿明称该空姐是与他人有染致怀孕,反诉要赔偿。法院认为,小玲出轨证据不足,但是,双方系同居自愿发生性关系导致女方怀孕,除非男方有过错,否则不能因流产求赔。

  据了解,阿明和小玲二人2005年相识,后坠入爱河。不久,俩人在广州开始同居。2009年5月,小玲被检查出宫外孕,出现失血性休克、出血性贫血,严重病危,必须手术。第二年,小玲被鉴定为八级伤残,医生判断,日后很难再怀孕。

  但是,让小玲没想到的是,自从这件事情以后,男友阿明对其避而不理,并提出分手,连1万多元的医药费都不肯付。

  2011年,小玲到法院起诉,要求阿明支付全部医药费,并赔偿精神损害10万元。小玲表示,和阿明同居来,多次药流,万没想到这一次后果如此严重。小玲认为,是阿明致其多次的流产及宫外孕,并导致难孕难育。

  而对小玲流产致残一事,阿明认为与自己无关。他摆出自己公司出具的出差记录和一晚的外地酒店住房记录,证明小玲受孕期间,双方没有发生过性关系。阿明称自己才是受伤者,这次宫外孕,让小玲背叛之事露出马脚。阿明在QQ聊天记录中,找到了小玲同时与其他多名男子有染的证据,包括照片。至此,阿明才要求分手。阿明说,信用卡交易明细清单可证实,他出于情况紧急,曾垫付2万多元的医药费。但他坚持不必为小玲宫外孕负责,反诉要求小玲还医药费2万元,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

  对于QQ聊天记录及照片,小玲称是阿明用电脑技术合成,其没有过出轨行径。综合证据,法院确认小玲的“出轨”、阿明“垫费”证据不足。同居关系中,小玲发生宫外孕,阿明无法撇清责任。

  但是,鉴于双方系同居自愿发生性关系,阿明也没有主观过错,最后,法院判定双方各付一半的医疗费损失,阿明应返还给小玲6100多元。双方的精神损失赔偿,法院均不予支持。

  据法官介绍,因流产而受伤并要求精神索赔的,此非个案。但从法理上讲,流产伤害与其他伤害并无不同,如果无证据显示男方有过错有侵权的,精神损害赔偿难获支持。所以,法院认为,根据民法通则,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阿明和小玲作为当事人都应分担民事责任。

  据了解,在同居关系中,女方生育权受到法律的保护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女性有决定不生育的权利,在不愿生育的前提下女性有权利通过各种合理的避孕措施来保障自己不生育的决定,并可以要求同居的男性配合相关的避孕措施以保障自己的权利;二是女性在同居关系中因为自愿或者意外怀孕,女性有权决定生育还是流产,对于女性决定生育的,男方不得强加干涉。

  同时,在同居关系里,法律还重视和强调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男女应当预见到行为后果并承担相应责任。比如,小玲是能够预见到不采取保护措施会导致怀孕,也可预见流产的决定会引发的伤害,那一系列后果小玲本应承担,无权要求精神索赔。

责编:南乐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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