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回家途中被奸杀 警方称嫌犯未成年遭质疑

2013-07-23 08:20 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惠州龙门中学高二女生放学归家途中,在一段偏僻的山路上遭强奸杀害。案发约10天后,嫌犯张某杰归案,警方称其17岁。但由于警方关于嫌犯的年龄说辞前后矛盾,引起家属的强烈质疑。

  女生走山路回家遇害

  遇害女生黄某,刚满18岁,就读于龙门中学,下学期准备升高三。其父老黄说,他们是普宁人,2004年全家到龙门谋生,在平陵镇下面一个村承包山地种植果树。从平陵镇到老黄居住的地方,要经过一段山路,步行约需半个多小时,沿途偏僻无人居住。

  遇害女生是老黄的第二个女儿,根据龙门中学的做法,升高三的学生,周六要补课。按习惯,女儿补课结束后,从县城坐20分钟的班车,到达平陵汽车站。老黄则骑摩托车提前到汽车站等待,接女儿回家。

  今年6月28日,正逢周五,龙门中学取消了周六补课,老黄却不知道。女儿乘车到达平陵后,没有父亲的迎接,便独自一人沿山路走回家。

  直到次日下午,他在平陵车站没能接到女儿,就赶到学校,才知道取消补课,女儿已于周五返家。不见了女儿,老黄随即报警。警方在那条偏僻山路旁的树林里发现了黄某的尸体。老黄说,女儿遭强奸杀害。

  警方:年龄经过人口系统查实

  案发后的7月8日晚,嫌犯张某杰归案,是平陵本地人。家里距老黄居住的地方只有约300米远。

  龙门警方向记者确认,张某曾因抢劫入狱。今年4月初才从监狱出来,两个多月后即犯下凶案。涉嫌强奸杀害黄某。但犯罪嫌疑人张某作案时,没有成年,17岁。作案后系投案自首。

  但是,案发后龙门警方先后贴出两张征集破案线索的告示,第一份写明,张某的年龄20岁,身高177C M。第二份留有龙门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负责人联系电话的告示,则写明张某18岁。

  如果没有成年,意味着张某不会被判处死刑。因此,遇害者家属质疑龙门警方更改年龄,是包庇本地人。同时,他们也怀疑自首的说法。

  对此,龙门县公安局办公室负责人表示,这个年龄是经过人口管理系统查实的,不可能存在包庇,而自首也是属实。(记者张广军 实习生李良福)

责编:李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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