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我三万块,不然我就卖你车……”小泉给姑姑发了这样的“借钱”短信后,想着姑姑不可能,也没能力拿出这么多钱时,他便把借姑姑的车卖了,拿着钱去投资他的“事业”。姑姑一气之下报了警,要求追究侄儿的刑事责任。
发小邀去游玩发现赚钱项目
周至人小泉,今年26岁,小学毕业后就一直在社会上闯荡。眼看着发小们一个个混出人样了,他却还是打着临工、光棍一条。渴望干出一番事业的他,常常向发小们取经。
而小学同学冯强强是他崇拜的对象。听说冯强强一个人在湖南搞项目,干得风声水起。这不,冯强强还邀请他到湖南去旅游,说吃住行全包。去年5月初,小泉应邀前往湖南浏阳市,冯强强不但包了他在湖南的所有费用,还带他逛公园、上网吧,日子过得很滋润。
小泉也想像冯强强一样,就跟冯强强去“公司”听课,几天后,小泉对公司为他规划的宏图激动不已,不过要投资拿分红就得先交钱。小泉向亲戚朋友借了两万多元交了,他还不停向好友们推荐公司的项目。
过了一年多,“公司”说资金紧张,要“股东”们再按比例投资,按小泉先前的投资比例,这次他要交1.98万元。
为自己的“事业”向姑姑“借钱”
之前的分红还没拿到,这次该向谁借钱呢?小泉想到了家住西安城北的姑姑。
6月26日,小泉向姑姑借两万元钱,姑姑说没有。他也没再说什么,只说出去向朋友借,要用下姑姑的车。姑姑就把车钥匙给他,还嘱咐他慢点开。但没想到,当晚姑姑就收到短信,小泉说如果不借给他3万元,他就卖车。姑姑说,这可能是气话,就没理会。
小泉说,当时他想到姑姑不可能、也没能力给他这么多钱,所以临走时,他偷偷把姑姑车的所有手续拿出来了。6月27日,小泉把车卖了2.8万元。随后给姑姑发了条短信,就坐车赶往湖南。
小泉姑姑收到短信后,赶紧找车手续,发现果真不见了。她很生气,便报了警。
姑姑写下申请才能追究侄儿责任
徐家湾派出所办案民警说,俩人是姑侄关系,按照法律规定需要姑姑写一份申请书,警方才能追究侄儿的刑事责任。小泉姑姑当下就写了申请,警方随后对小泉网上追逃。
7月10日,小泉被湖南浏阳警方抓获。小泉搞的哪是什么项目,其实是在搞传销。昨日,小泉被西安警方带回西安,在火车上,他不停求民警,“能不能让我见见姑姑,我要向她道歉……”
为什么姑姑要写申请才能追究侄儿的责任?中国法学会会员张允光解释说,“亲属之间表示谅解的,可以不追究刑责,要求追究的,公安机关就会依法追究。写申请的意思是明确表达了姑姑要追究侄儿刑责的意愿。”最高人民法院对于盗窃案有一个司法解释,其中规定: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是近亲属的财物,一般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必要的、处罚也应与社会上作案的盗窃有所区别。所以公安机关在受理此类案件时,需依据受害人的态度来决定是否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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