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8日电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已婚的徐姓游览车驾驶与公司吴姓女员工发生办公室恋情,吴女另结新欢要分手,徐男挽回未果2人起争执,徐男传短信指吴女“注定小三命”。
游览车公司朱姓老板娘以徐男性骚扰造成吴女无法专心上班,属公司规定的“行为不检,有损公司名誉”行为,去年11月底将徐男解雇,徐男不服提告要求确认双方雇佣关系存在。
台中地院认为,朱女在得知徐、吴交恶后近2个月才开除徐男,己超过“劳基法”规定应30日内处理的除斥期,此外,法官认为,徐男传LINE的行为是因2人感情纷争并未构成性骚扰,故认定徐男行为未达“劳基法”规定“情节重大”可解雇的地步,判双方雇佣关系在,公司要给徐男自去年12月至今,每月3万余元(新台币,下同)的薪水共24万余元。可上诉。
相关新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