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扣下房客“押金”,并将房客的行李扔到门外;房客取走行李却又将房内的东西砸烂。
房东小于(化名)昨日向辽沈晚报、北国网记者承认,是自己有错在先,但女房客的行为也让他难以接受,“这行为也太野蛮了吧。”
直至昨日下午4时许,房东小于还在房间里收拾残局。记者看到,一个金属热水器放在橱柜上,上面瘪了一个大坑。电视被扔在地上,电源线已经被剪断。临街的窗户上已经没有玻璃。
小于说,还有其他被砸坏的东西已经被自己清理到别处了。
6月1日下午,小于匆匆从单位请假赶回自己的出租房,却发现大门敞开,屋里已经被砸得破乱不堪。
当日下午2时许,小于接到了房客小夏(化名)的一条短信,“呵呵,我进屋了。你要不给我,我就把东西搬走卖破烂。我现在人就在屋里。”
原来小于住在楼上,将楼下的一间房子出租给小夏三个月,从今年3月7日至6月7日。租房时,由于小于有一些东西留在房内,所以向小夏收了500元押金。
6月1日,房子尚未到期,小于却接到了小夏留下的一张退房字条。在字条中,小夏向小于索要押金。当日双方曾多次就押金用手机短信进行交涉,最终没能谈妥。
小于说,收到小夏留的字条,“当时我就挺生气,于是把房门撬开,把她(小夏)的东西都给装起来,扔到了房门口。”之后,小于将房门换上了自己带来的锁头。
房子被砸后,小于欲找小夏问个明白,对方却不接电话。昨日,小于对辽沈晚报、北国网记者承认,自己有错在先,“不该撬门把行李给人扔出来,不该不退人家押金。”
但是小于还是很气愤,称对方的行为有些过分,甚至触犯法律。
记者问小于,还是否愿意退还小夏的500元押金。小于表示,对方应该给自己赔偿损失,并强调房子被砸的损失至少要两三千元。
目前,此事尚待警方调查解决中。辽宁黄海律师事务所姜万鹏律师表示,房东撬锁,将房客行李扔出门外和对方撬锁砸屋的行为都已经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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