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母亲为讨公道冰存儿子遗体两年 二审开庭

2013-05-24 20:10 来源:中新网

  中新网荆门5月24日电 为讨公道,死者易某的母亲将儿子遗体冰冻两年。5月24日,该案由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荆门市二审开庭。

  2011年6月21日晚,被告人罗某、方某、李某、胡某、魏某、黄某、周某等7人酒后到湖北钟祥市城区“凤舞九天KTV”消费。当天23时许,同在“凤舞九天KTV”309包厢消费的刘某、欧某等人经过二楼卡座时,刘某朝卡座内看了一眼。正在卡座内的李某等人将刘打倒在地,欧某跑到三楼包厢说在打架。

  此时,包厢里的易某便随同欧某赶到二楼。罗某在与易某互相扭打时,用随身携带单刃折叠刀将易腹部捅伤,后又将欧某的腰部捅伤。易后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易某当时身上七处受伤,其中腹部被用匕首刺开,肠子流了出来。

  2012年12月18日,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故意伤害案主犯罗某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荆门市人民检察院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2013年5月24日,根据检方抗诉意见,被告人罗某、方某、李某、胡某24日到庭接受二审。庭审现场,抗诉方主要在主犯罗某量刑畸轻、同案犯罪嫌疑人量刑不均衡、案件适用法律条款及嫌疑人自首条件是否成立等方面提出抗诉。

  记者在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上看见,被告人罗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李某、方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其他两人被判3年以下徒刑,另两人被免予刑事处罚。

  死者母亲刘女士说,主犯等罪行极其严重,态度嚣张。5月24日,他们提出上诉,要求对主犯罗某依法判处死刑、对第二、第三被告分别判处死缓和无期徒刑。他们表示,将孩子遗体冰冻两年,就是想还孩子一个公道,法院公正的判决之时将是孩子入土为安时。

  庭审结束后,法院将择日再行宣判。目前,易某遗体仍然冰冻保存在湖北省钟祥市殡仪馆。(记者 吴奇勇)

责编:王嘉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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