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州一男子有五层楼房出租 吃三年低保

2013-05-07 08:01 来源:武汉晚报

  荆州区一低保户拥有5层楼房产,竟还吃了3年的低保。

  近日,荆州区一市民向该市行风办举报称,荆州区新风社区的陈某拥有5层楼房产还吃着低保。

  随后,记者随同荆州市民政局调查组介入调查。调查组在长江大学东校区附近,发现了被举报者有一栋5层楼房,招牌为“XX旅店”。该店一负责人称,该楼有20多个床铺,年租金三四万元。他透露,旅店是找陈老板租的,所谓的陈老板正是举报者口中的陈某。

  调查人员联系上了陈某。陈某称,该旅店产权证的名字为其妻子涂某。

  随后,调查人员来到新风社区,该社区工作人员陈琼告诉记者,“陈先生前来办理低保时提交的是另外一处房产,并没有提交该旅店的资料。考虑到陈先生是下岗职工,就办理了他的低保手续。”

  据荆州区民政局的调查通报称,陈某除一家6口居住70多平方米的房子外,还有其妻经改造用于旅馆出租的一处产权房,房产证核实面积为183.08平方米,5层楼。

  荆州区社会救助局副局长李林介绍,经调查决定立即取消陈某低保资格,并按照规定由荆州区低保局负责追回陈根荣自2010年5月以来领取的低保金共计4000多元。“以前对社区入户核查是30%,这次发生这事件后,我们将对新风社区核查率达到100%,杜绝这类事情发生。”        

责编:刘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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