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侄涉强奸服刑9年后无罪释放 称回老家庆祝

2013-03-26 19:06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3月26日合肥电 3月26日,备受社会关注的杭州“强奸致死案”有了最新进展,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张辉、张高平强奸再审案公开宣判,宣告张辉、张高平叔侄无罪。此时,这对来自安徽歙县的叔侄已经在监狱服刑超过9年,目前,他们已经无罪释放,本网记者第一时间与他们的家人取得了联系。

  3月26日下午,记者与张辉父亲张高发取得了联系,话语中他透露着喜悦,“他俩现在都出来了,人还在杭州,这几天准备回老家了。”张高发说,释放后,儿子张辉与弟弟张高平十分开心,“关的时间太长了,现在两人都到外面玩去了。”据张高发介绍,他们回到老家歙县徽城镇后,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将办酒庆祝一下。关于此案的详细情况,张高发表示暂时不方便透露。

  “张辉、张高平换上全套新衣服,手持无罪判决书和释放证明走出浙江乔司监狱。张高平笑了,握着我的手说谢谢朱律师,我们清白了。而张辉则满眼含泪不发一言。”26日下午,张辉、张高平的 申诉代理人朱明勇告诉本网记者,他在法庭上,看到冤狱9年的叔侄两人脱下囚服,取下镣铐,走出高墙,“心情依旧沉重。”

  9年牢狱,张辉与张高平经历了何种磨难?出狱后,他们对今后生活有何打算?本网记者将继续关注。

  案件回顾:

  2003年5月19日,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接到有人报案,称当日上午10时许,在杭州市西湖区留下镇留泗路东穆坞村路段水沟内发现一具女尸。经公安机关侦查,认定是当晚开车载货 、受托搭载被害人的安徽省歙县张辉、张高平侄叔俩所为。2004年4月2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张辉死刑、张高平无期徒刑。2004年10月19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分别改判张辉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张高平有期徒刑15年。

  后来,张辉父亲张高发提出申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组成合议庭,并到多地再提审核查此案。今年2月6日,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认为,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确有错误 ,决定进行再审。3月26日,浙江省高院宣判:有新的证据证明,本案不能排除系他人作案的可能,遂撤销原审判决,宣告张辉、张高平无罪。(李阔 常国水)

责编:王嘉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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