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和柳某分别涉嫌冒充领导人秘书和公安部警察,以帮人办理北京购车指标及户口等为名诈骗钱财。记者昨天获悉,市二中院已受理此案。
31岁的吴某是江苏人。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3月至8月间,吴某自称是中央领导人秘书,以帮助调动工作、办理北京汽车购车指标为由,先后骗取杜某两套房屋、现金及购物卡等财物;骗取易某一部价值8900元的手机;骗取贺某及刘某两台价值共计1万余元的平板电脑。
2011年4月至2012年3月间,吴某先后购买11本伪造的武装部队证件、2副伪造的军以上领导机关车辆号牌,并将柳某提供的军以上领导机关专用牌证悬挂于其奥迪车上。
34岁的柳某是河北人。检方指控,2011年初至8月间,柳某谎称自己是公安部警察、其母在中央办公厅工作,以帮忙办理电动客车推广活动、北京户口等需要费用为由骗取100余万元。同年9月至2012年3月间,柳某先后为吴某提供3副伪造的军以上领导机关专用牌照和假冒武警车辆号牌。
公诉机关认为,应以招摇撞骗罪,买卖武装部队证件罪,买卖、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追究吴某的刑事责任;以诈骗罪、非法提供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追究柳某的刑事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 裴晓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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