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盈在五星级酒店的浴场游泳后换衣服时,一外籍男子包格斯因为近视误闯更衣室,事后盈盈向法院起诉。近日,浦东新区法院一审判决,包格斯向盈盈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律师费2000元;酒店和浴场对上述款项承担30%的补充赔偿责任。
女白领更衣室内“走光”
事情还要从两年前说起,盈盈是上海一家公司的白领。盈盈所在的公司与浦东金桥一家大酒店签过协议,公司员工可免费享受那里酒店浴场各项保健服务。2011年8月24日傍晚5时,盈盈下班后前往浴场游泳。晚上6时,盈盈在淋浴间洗完澡正准备穿衣服时,感觉有人走了进来,盯着自己看了一会,然后走了出去。盈盈觉得有些奇怪,匆匆换好衣服后,到浴场前台询问,工作人员说,确实有一名外国男子走错了地方。
事发当晚10时,盈盈因与酒店方交涉无果,向警方报了案。
因为近视没看清标识
后来,警方找到了那名叫做包格斯的外国人。
据包格斯说,事发当天想去浴场游泳,前台工作人员为他指示了更衣室方向。走近时,包格斯发现有两个门,上面均有更衣室标识,于是从一个开着门的更衣室进入,“标识上应该有字,因为没戴眼镜所以看不清。”由于包格斯是近视眼,加上盈盈又是短发,十几米以外,他一下子无法确定对方是男是女,“我盯着这个人看了大约两秒钟,感觉不对就离开了。”
盈盈认为,浴场的男宾部与女宾部标识不清,对外籍男子闯入女宾部没有做出任何阻拦行动,存在严重过错,侵犯了自己的人身权和人格权,因此起诉要求浴场、酒店、包格斯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4.15万元、律师费8500元。
浴场和酒店辩称,更衣室外有明显的男女标志且配有文字说明,已尽到了管理义务。包格斯擅自进入女更衣室,应由他承担侵权的法律责任。
法院判决道歉与赔偿
庭审中,浴场和酒店提供的现场照片显示,男女更衣室门上均有识别标识,上面的图形一致,文字分别为“男桑拿 Men’s Sauna”和“女桑拿 Women’s Sauna”。此外,在男女更衣室门口附近墙壁上也有标识,男更衣室图形标识是人形着裤子,女更衣室图形标识是人形着连衣裙,并有不同的文字说明。
法院认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本案中,包格斯明知自己近视而未戴眼镜,在未分清男女更衣室的情况下,闯入女更衣室内,侵害了他人的人格权,应当对此承担侵权责任。然而,包格斯发现误入女更衣室后立即退出,侵害情节未达到严重程度,法院因此酌定包格斯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律师费2000元。
浴场和酒店设置的男女更衣室标识上虽有明显的男女文字内容,但是在更衣室门上的图形标识相同,该标识的设置存在瑕疵,法院酌情确定浴场和酒店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通讯员 王治国 本报记者 宋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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