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小辉进京向前妻讨儿子抚养费并商谈复婚事宜时,见到前妻和现任丈夫动作亲密,持刀将前妻杀害,将情敌扎成重伤。记者昨天获悉,市二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聂小辉死刑,并赔偿受害方48.1万余元。
现年30岁的聂小辉是湖北人。2004年,他在广东打工时认识了谭某,一年后登记结婚,很快有了儿子。2009年,两人协议离婚,儿子由聂小辉抚养,谭某承诺每年给付3000元抚养费。
聂小辉在受审时说,他本不想离婚,但谭某说“先离婚过一年,然后再复婚”,他就同意了。但谭某离婚后在北京与何某结婚,且没有足额给付儿子抚养费。
去年5月9日,聂小辉从东莞乘火车到北京向前妻索要儿子抚养费,也想谈谈复婚的事。聂小辉认为何某破坏了他们的婚姻,于是买了两把刀带在身上想报复何某。
去年5月11日,聂小辉找到了前妻在丰台开的理发店,“在店外看到他们两人动作那么亲密,我大脑失去控制。”聂小辉持刀冲进理发店,猛扎何某的胸部和背部及谭某的颈部。随后,他跑出店外冲上一辆公交车,约20分钟后被警方抓获。聂小辉的行为造成谭某死亡,何某重伤。
法院认为,聂小辉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所犯罪行极其严重,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记者 裴晓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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