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门口的电线杆刚刚粉刷过就又被贴满小广告,饭店老板王伟石一怒之下骗出贴小广告者并将其拘禁在一间出租屋内进行殴打。受害人逃脱报警后,王伟石一直潜逃在外。2011年1月12日,王伟石被抓获归案。记者昨天获悉,市一中院判处王伟石有期徒刑4年。
据悉,王伟石在房山闫村镇开了一家饭店。2005年5月的一天,王伟石看到店门口的电线杆刚刚粉刷过就又被贴满小广告,“我当时特别生气。”王伟石说,当时他就决定要教训一下这些到处贴小广告的人。王伟石于是按照电线杆上的电话打了过去,对方是个办证的,王伟石便说想办行驶证和驾驶证。
约好办假证者后,王伟石叫上饭店内的兄弟和亲戚杨鹏、王慧文等人一同前往。在见到对方后,王伟石一声令下:“还看什么呢,给我揍他!”打了一两分钟后,王伟石又命令“把他装上车拉走。”于是,几人又将办假证的男子架到车上,拉到了房山区的一间出租屋里。在出租屋内,王伟石等人命令办假证男子下跪,并对他进行殴打。当晚,该男子逃脱后报警。
据了解,受害人头部受伤,经北京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轻微伤。2011年1月12日,王伟石等人被抓获归案,司法机关还查出了王伟石在2006年至2008年与朋友合谋诈骗他人房产的案件。
一审法院认为,王伟石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罪,此外还构成了诈骗罪。最终法院数罪并罚判处王伟石有期徒刑4年。王伟石上诉后,市一中院维持了原判。(记者 孙思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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