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少年自杀危机干预机制亟需完善
2013年1月17日晚9点左右,位于江苏省扬州市经济开发区毓秀路的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九龙校区,发生一起学生从教学楼5楼跳楼自杀事件。
据家属介绍,死者今年16岁,是一名初三的男学生。“学校至今没有给家属一个说法,教育局也未介入此事。小孩儿平时性格开朗活泼,自杀前没有发现任何征兆。”
遗书称因“害怕”不得不自杀
据家属反映,事发后,死者的班主任发现了4封死者生前留下的遗书以及一份录音遗言,这些遗书有写给同学的,有写给老师的,有写给父母的,其中,最后一份遗书是死者自杀前一小时写给父母的。记者从死者亲属提供的遗书中看到,所有遗书的内容都充满了死者对同学、父母的爱和祝福以及留恋,并在遗书中多次表达“确实不想死”的意愿,但又因“害怕”和“恨”不得不选择“这条路”而遗憾。
1月22日下午,记者来到事发学校进行采访。一位保安问明来由后,用座机给校长办公室座机打电话说有记者前来采访。然而,电话挂断后,保安告诉记者,“校长不在”。记者质问,你刚才不是给校长办公室打电话的么?校长不是接了么?保安却声称,“刚才是给我们一位主任打的,所有校长都不在,不能让你们进校采访”。
加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力度
“中学生的极端心理问题,大多由较为突发的事件引发,如一句批评,一个误解或责骂,如果心理应对挫折能力和承受力较差,又无法找到办法,极容易走上极端。”南京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研究中心主任桑志芹教授认为,这起事件虽然是个案,但应当进一步加大在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上、课程设计上、危机干预体系上的对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力度。
据桑志芹介绍,仅其所在的南京大学,每年对情绪、学习、恋爱、人际关系等原因到她所在的中心接受心理疏导教育的不下1500人,其中至少有十几例大学生出现了抑郁症状等较为严重情形。
南京晓庄学院教授、南京市中小学生心理援助中心名誉主任陶勑恒分析说,中学生特别是未成年人自杀近年来呈较为明显的上升,与社会大环境和学生所处的小环境都密切相关。大环境涉及到教育体制、选拔模式以及青少年对生命意义的看法。小环境则是他自己具不具备应对冲突的能力,以及对冲突到来时的态度。
陶勑恒认为,当前一些教育集团的董事长等,实际是一些营销人员的背景,把教育当成商品卖,搞连锁经营,摇身一变成为教育专家,实际上是给目前教育体制问题“雪上加霜”。特别是政府要求学校“减负”,却同时培育出了社会培训机构的“大市场”,各种五花八门的课外辅导,让家长不是选择上不上的问题,而是上哪个班的问题,加上管理不严,教师“走穴”成为难以杜绝的社会问题,这就在当前形成了一个“死结”,中小学教育走入了一个“僵持期”。
“虽然还不能直接将自杀个案原因归罪到体制问题,但学生心理健康却是学校和教育者义不容辞的责任。”陶勑恒建议,针对“小环境”问题,可以加大对生命教育普及力度,同时不仅要“减事负”,还要“减心负”,建立起学生表达负面情绪的正规平台,如在学校墙报上可以设置“心吧”,允许学生张贴表达“我很累”、“我有点烦”等焦躁情绪,为危机干预的及早介入提供支持。同时学校可以强化危机救助机制,在事件发生的72小时黄金时间内,掌握处置和救济的主动权。
“仅仅遇到挫折了,有自杀的想法,还需要自杀的条件,中学生处于特殊的偶像崇拜期,极容易在极端事件发生时,采取模仿他人的方式解决问题,这就需要加强学校、城市高楼等场所的防范。”陶勑恒分析说。
本报扬州1月2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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