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董事长网上征婚 骗女子怀孕流产被判赔15万

2013-01-22 09:38 来源:新京报

昨日,丁玉(化名)在法庭上接受媒体采访。其与董事长男友相处、同居、怀孕、流产,一年后才知道男友已婚。新京报记者 刘洋 摄

已婚董事长网上征婚 骗女子怀孕流产被判赔15万

  昨日,丁玉(化名)在法庭上接受媒体采访。其与董事长男友相处、同居、怀孕、流产,一年后才知道男友已婚。新京报记者 刘洋 摄

  新京报讯 大龄未婚女丁玉(化名)通过百合网结识自称“离异”的某公司董事长李某,在与其同居、怀孕并流产后,才知李某并未离婚,丁玉将李某告上法庭。

  昨天上午,这起北京市首例“性权利”赔偿案在朝阳法院宣判,被告李某被判赔15万元。法官表示,希望该案能警示社会,使人们诚信交往。

  原告

  男友隐瞒婚姻状态

  丁玉和李某在中国第一家实名制婚恋网百合网相识,李某在网上的信息是单身,两人一年的交往中,李某始终称自己离异。丁玉在结婚的前提下和李某同居,并且为其怀孕、流产。当丁玉发现李某并未离异后,精神受创,将其起诉至朝阳法院,要求李某向她出具书面致歉信,并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30余万元。

  被告方

  女子酒后施暴系分手主因

  昨天,被告方无人现身判决现场。据了解,该案曾两次开庭,被告李某均未现身。

  2012年10月10日法院第一次开庭时,李某委托代理律师出庭参加了诉讼。其律师表示,李某在与丁玉接触中并未欺骗对方。“双方都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涉及感情问题上,双方是互动的,没有勉强。作为成年人应有基本的洞察力,并预见自己行为的后果。” 并称丁玉流产是自愿协商。他还称,两人分手的直接原因,是丁玉酒后对李某实施暴力,所以双方才不欢而散。

  对于征婚材料的真实性,李某的律师未提出异议,但他仅表示,这属于个人品德问题,与此案不具关联性。

  法官曾主持双方调解。李某提出赔偿丁玉6万元,条件是原告需向他邮寄撤诉书及银行账户,待李某收到撤诉书后再向指定账户汇款。但丁玉同意后,李某并未依约付款,最终调解未果。

责编:周艳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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