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研究生因站座票同价递诉状
春运即将开始,由于一票难求,将有成千上万的旅客不得不在长达十多个,甚至几十个小时的时间里站着回家,但所付的钱却是和座位票一样。昨天,因前几日乘坐火车所购的站票与座票同价,上海交通大学化工学院研究生雷闯到上海铁路运输法院递交诉状,想起诉上海铁路局。不过法院并未受理雷闯的诉讼。
研究生:站票座票同价有违公平
1月17日,雷闯在中国铁路客户服务中心12306网站上购得1月18日14:25从南京南站出发的D5481次无座火车票一张,从南京南到上海虹桥,车票价格为95.50元。经在12306网站查询,D5481次火车从南京南到上海虹桥一等座的票价为115.50元,二等座的票价为95.50元,雷闯购买的无座车票价格和二等座车票价格相同。
雷闯认为,他购买站票后,在2个多小时的旅途里都没能获得座位服务,却支付了和同车次二等座票同样的票价,明显不合理。同一趟车,铁路提供的一等座票和二等座票仅仅因为座位的舒适程度不同,就有20元的票价差额,而铁路站票却和二等座票价格完全一样,显然违背了社会日常生活关于公平正义的一般观念。“我以前就反映过站票价格问题,但没有得到答案。”雷闯说,“对于站票与座票同价问题,较少有人意识到权利受损。曾经还有一个有座位的乘客,在下车时对我说投诉站票与座票同价的问题是胡闹。他可曾想到,在相同的情况下,有一天他也可能买到站票。”
律师:即使受理胜诉几率不大
在查阅了国家合同法的相关法规后,雷闯决定起诉上海铁路局,要求铁路将无座车票价格由95.50元变更为75.50元,并要求将铁路多收取的20元车票款予以返还。昨日14点,雷闯携带自己准备的民事起诉状等材料来到了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希望对方能够受理此案。
当面对记者“你觉得起诉胜诉几率大吗?”的提问时,雷闯表示前几年北京铁路局因为同样的问题被起诉过,最终起诉方败诉了,他觉得铁路会有很多理由,比如没有相关规定、票价是国家制订的等,但是他就是想试一试。
可是尝试的结果出乎雷闯的意料。“这个案件我们无法受理。”铁路法院立案窗口工作人员称。在提交诉状之前,雷闯曾查阅了很多材料,并查询到几年前北京铁路局也因“站票和座票同价”而成为被告,起诉人虽然最后败诉,但是相关法院还是受理了案件。由于无法理解该法院工作人员的拒绝,雷闯在法院立案受理窗口和对方争辩了几乎一个下午,但是对方还是拒绝接受他的起诉材料。对方称拒绝接受材料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铁路票价问题不在其负责范围内。
其实,铁路部门相关人士曾多次公开表示,火车票价格主要是根据其位移距离长度决定的,坐席环境仅是构成票价的一部分。在打折的问题上,票价的定价权并不归属铁道部,最终还是由国家发改委拍板。还有铁路人士表示,站票如果因便宜而吸引很多人专门购买,可能会影响运行秩序。
上海震旦律师事务所律师郑祺昨日对记者表示,雷闯欲起诉铁路局这类民事诉讼,法院可因不属于管辖范围、诉讼主体有误等原因拒绝受理,但必须要有明确解释给起诉人。郑祺说,由于站票的价格现在还没有相关规定可参考,即使法院受理,其胜诉的几率也不大。不过,郑祺认为在情理上站票和座票价格一致确实需要改变,这类诉讼会对现状的改变起到一定推动。
[对话雷闯]
“我就是想让不公平的事情有所改变”
记者:为何要起诉铁路局?
雷闯:我觉得我购买了站票,没有得到和座票一样的服务,却掏出了同样的价钱,这是不公平的。我觉得应该通过起诉来争取自己的权利。
记者:有人认为你是炒作,你怎么看?
雷闯:2010年,我就因为站票和坐票同价而到北京铁路局反映过,最终以对方道歉而结束。我就是想让不公平的事情有所改变。
记者:起诉被拒绝受理,你怎么看?
雷闯:我认为拒绝受理是不对的,(铁路法院)应该认真研究我的起诉书,再决定是否立案,而不应该直接拒绝。
记者:下一步打算怎么办?
雷闯:我本打算明天去广州的,现在火车票已经退了。我会坚持下去,直到法院受理为止。
[记者手记]
站票打折有何不可
关于站票价格为何跟座票一致的质疑近期一直存在。多项调查显示,9成左右的网友赞成站票打折。但是面对旅客呼声,铁路部门却依然没有动静。
针对铁路部门提出的种种理由,业内人士早就表示,虽然列车票价主要以距离来决定,但是卧铺、座位、高铁车票都因为乘车环境和舒适度而在票价上有较大差异,而在站票价格上仅仅参考位移距离是不恰当的。况且,在正常销售中,站票都是在座位票售罄后才销售,铁路完全可以控制站票比例来维持客运秩序,保证列车安全。
现在只能买到站票、站着回家的人,大部分人都是务工人员,让这些人享受打折优惠,有何不可? (晨报记者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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