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新闻网讯 郴州安仁县女子阳某与男子刘某曾长期保持七、八年的婚外情,被丈夫发现后逼其离婚。女子无奈找到昔日情人刘某讨说法,不想被刘某家人殴打致伤。1月15日,刘某的母亲与妻子因故意殴打他人,被公安机关各处以行政拘留3日与罚款500元。
2012年12月22日上午,安仁女子阳某报警称被人殴打,公安机关处警发现女子阳某在县城某洗车场内被人打伤。经调查,原来现年34岁的女子阳某,与40岁的男子刘某曾长期保持婚外情人关系,长达七、八年。俗话说“纸包不住火”,久而久之两人关系暴露,女子被丈夫逼其离婚,男子刘某则一直躲避女子。于是女子找到刘某的单位讨说法,并于22日上午在县城某洗车场内,堵着昔日情夫刘某,赖在其车上不肯下来。男子为摆脱纠缠,电话召来了母亲罗某与妻子唐某,两女人对阳某抓撕殴打,造成阳某受伤,法医鉴定为轻微伤。
案件发生后,辖区城关派出所召集双方多次调解,因和解不成,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处罚。 (通讯员 袁忠平 周思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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