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偷数万信件报纸卖废纸 涉侵犯通信自由受审
曾做过送报员的左某辞职后利用留下的钥匙,半年内偷窃居民楼信箱信件、报纸数万份,检方以涉嫌侵犯通信自由罪将左某公诉至法院。昨天上午,海淀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据检方介绍,从去年4月份开始,海淀区苏州街邮电局工作人员多次接到居民投诉,称订阅的报纸、杂志和信件等物品没有收到。居住在海淀区北洼西里16号楼的事主刘某投诉自己的信箱总是被人打开,而且很多信件都无法收到,而最近家里在打官司,她却迟迟没有收到法院的司法文书,不知道是否已丢失。
居住在海淀区北洼西里16、17号楼、车道沟南里小区19、32、33、34号的居民们大多反映自己家楼道信箱没有被损坏的痕迹,但订阅的报纸、期刊及银行、保险公司的对账单都没有收到。
据当地邮局事后统计,短短20天左右的时间,邮局共有140多次投诉,这些投诉直接影响了邮局的工作,有的邮局工作人员还因为投诉被扣了绩效奖金。
为了找到这个嫌疑人,邮政工作人员通过调取录像和蹲守,在去年5月20日凌晨5时许,将嫌疑人左某控制。随后赶到的民警从左某驾驶的电动车上起获了1519封信件、138份报纸和两把专门开居民信箱的钥匙。
“我以为偷点信和纸什么的不值钱,没什么风险才这么干的。”在昨天的庭审中,左某这么解释道。据左某供述,他此前受聘给一些老旧小区送信和报纸,但是没多久就不干了,他还趁机多配了这些小区的钥匙。由于每天送信收入才40元,他就动了盗窃居民楼信箱信件来出售的想法。
左某每次都趁凌晨之际去小区内偷信件,每次他将带的包装满后就运到四季青桥下收废品处变卖,靠此每天收入50余元。
在法庭上,左某还交代了自己以前在丰台也偷过居民楼的信,后来转移到海淀,自己干了大约半年的时间,卖信收入2000多元,这些钱都被他挥霍一空。
他一般都去老旧小区偷信,因为新小区有保安不好进。左某基本不看这些东西,直接卖给收废品的,粗略统计约有数万件。
在法庭上,左某表示认罪,法院并没有当庭宣判。
■检方释案
缘何不定盗窃罪
检方认为左某盗窃的这些信件无法折价,所盗窃的报纸价值极低,如果按照盗窃罪起诉,刑期也是在一年以下,而左某所盗窃信件所蕴含的是公民的通信自由权利的保障,所以从量刑角度考虑按照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罪对左某进行处罚也是合适的。
左某虽然以盗窃为手段,而且作案的目的是为了盗信出售牟利,但最终侵犯的是公民的通信自由权益。
(记者 王晟 蒲东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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