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牌主持人以能帮人进电视台工作为名诈骗42万

2012-12-28 07:32 来源:北京晨报

  晨报讯 辽宁来京人员刘某冒充东南卫视电视台的主持人,以能帮人进电视台工作诈骗42万元。近日刘某因诈骗罪被朝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罚金8000元,并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42万元。

  去年8月下旬,64岁的高女士在朝阳区高碑店乡半壁店村结识了刘某,对方谎称其是东南卫视电视台的主持人,可以帮助高女士的儿子在电视台找到工作。爱子心切的高女士遂将42万元分几次交给刘某。后刘某被抓获归案,赃款现已损失。(记者颜斐)       

责编:周艳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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